极目新闻记者 胡秀文
广东省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毕洪波调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毕洪波一直在警察系统工作,在任清远市副市长期间,还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9月28日上午,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周兆翔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毕洪波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此前,毕洪波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警官大学毕业,长期在广东省公安厅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毕洪波,1974年8月生,47岁,山东潍坊人。1997年,毕洪波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省公安厅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他在广东省公安厅工作了22年。
2019年7月,毕洪波成为清远市副市长人选,8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负责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清远军分区、驻清部队,市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今年8月11日,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毕洪波到佛冈检查督导最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和出租屋“三合一”清查行动。当晚,毕洪波深入到佛冈县新一村实地检查了出租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状况,走进租户家中详细了解了租户的生产生活、周边治安秩序、面对面反诈宣传和反诈app安装等情况。
毕洪波强调,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力度整治出租屋周边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深化全民反诈宣传,加强“三非”外国人打击治理,努力创建更高水平“平安佛冈”“平安清远”。
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毕洪波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曾出庭应诉。
2020年11月11日和13日,4宗以清远市政府为被告的、由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经行政裁决后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任清远副市长毕洪波作为政府代表认真充分准备、接连两日依时参加出庭应诉。
法庭上,原、被告以及第三人主要围绕山林权属依据和经营管理事实展开激烈辩论。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
“市政府尊重原告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本案涉及行政争议的权利,同时也尊重和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相信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是清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毕洪波代表市政府参加出庭应诉工作时所作陈述的最后一句话。
附:毕洪波简历
1993.09-1997.07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习
1997.07-2001.02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秘书科科员(其间:1999.04-1999.10深圳签证办事处下基层锻炼)
2001.02-2003.11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秘书科副科长
2003.11-2005.01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警训科副科长
2005.01-2008.02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警察训练科科长
2008.02-2012.01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其间:2007.07--2008.12挂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副局长)
2012.01-2012.11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正处职)
2012.11-2018.04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2018.04-2019.07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19.07-2019.08 清远市副市长人选
2019.08- 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清远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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