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徐检察官,上塘镇13棵古树的标识牌都挂上了。”近日,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完成自己的“监督任务”后,向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徐丽反馈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宿迁市泗洪县,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不仅帮忙发现线索,还能有效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正在释放出越来越大的“制度红利”。最近,在他们的参与下,泗洪县境内现存的210株古树名木全部得到了挂牌保护。
今年3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在江苏省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将熟悉基层情况、参与基层治理和对公共事务热情高的乡贤吸纳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经过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的层层筛选,243名经当地政协和乡贤协会推荐或毛遂自荐的候选人,接受“岗前”培训后成为配合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
4月初,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的报告,发现了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的线索,一棵古桑树和一棵古梨树存在不同程度的枯萎、树枝断裂的情况。
检察官赴现场对线索进行核实,发现老张反映的两棵古树中,古桑树被刻画且周围有建筑物、封砌了水泥地坪,古梨树的一根树干被折断。
除了这两棵树,其他古树是否也存在受损情况?检察官赴县林业局调阅古树名木台账资料,详细掌握了全县古树名木的种类、数量、权属及分布等情况:泗洪县境内现存的古树名木共210株,分国有、集体、个人所有三类,其中很多分布在偏远乡镇,管护责任在林业部门。
随后,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
“已经完成对全县210株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另外还救助病危古树2株”“采取了挖沟排水、悬挂标识牌等措施进行保护,与受损古树的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书并发放补贴,将继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建档立卡等工作”,不久后,泗洪县林业局作出了书面回复,并附上履职证明材料。
近日,检察机关从19个乡镇街道中,随机抽查了天岗湖乡、双沟镇、上塘镇、车门乡的部分古树,发现古树标识牌均已制作并悬挂完毕。不仅如此,县林业局还出台文件明确各乡镇国土所承担古树名木保护职责,也与责任人签订了管护协议书。
此外,为了进一步发挥古树的经济和人文价值,当地林业部门还会同乡镇政府拟制了进一步的方案,现已在车门乡和天岗湖乡建成古树公园2个。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宿检宣
编辑: 徐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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