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国庆节假期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公告称自2021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具体如下:
为保障国庆节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经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10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重要民生项目供油、供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到目的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
申请办理通行证应提交材料
(1)承运人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2)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
(3)承运凭证(承运合同);
(4)购买单位情况说明;
(5)申请通行的时间、路线。
来源:陕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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