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与我们面对面进行交流,解读《契税法》,并手把手辅导如何足不出户掌上缴纳契税。这样的培训针对性非常强,让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获!”市民李小姐高兴地说,“回去后,我会做好宣传者和传播者,让更多的人了解清楚新政和便民办税新措施。”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州市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举办了两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业务培训班”,共邀请了60多名纳税人代表参加培训。
税务人员向纳税人介绍契税掌上申报的全流程。朱宇华 摄
在培训现场,税务人员针对纳税人最关心的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契税法》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解答了纳税人对《契税法》中税率存在的疑惑。其次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告知纳税人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APP等缴纳契税,详细讲述线上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需要准备的资料,并现场演示了办税操作流程。
“纳税人线上提交资料,税务部门后台审核,真正实现了‘出不出户、掌上办税’。在家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申报,这是实实在在的为民办实事。”听完税务人员的讲解,市民张先生边说边竖起大拇指。
同样在现场参加培训的王先生告诉笔者,他买的新房拿到合同已经半年了,由于安排不了时间去自然资源局开首套房证明,所以一直还没缴纳契税。“参加今天的培训我收到了个‘好消息’,缴纳契税越来越便捷了。”
王先生口中所说的“好消息”指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群众办理契税减免、非居民企业税收抵免等6项税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符合适用告知承诺制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按照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上签字,手写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以及所购房产基本信息,表示已知晓告知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不用再去自然资源局开具相关证明。
据悉,8月份高州市税务局通过落实告知承诺制,已经为40余户纳税人办理契税业务,有效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高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将继续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便民办税新措施,尽最大努力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建雄
【通讯员】崔茂丹 成南庆
【作者】 杨建雄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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