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公安局关于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澧水流域临澧段水生生物安全、全县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临澧县公安局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洞庭清波”百日会战,对在澧水流域临澧段非法捕捞、全县范围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非法捕捞行为;
2、使用迷魂阵、密眼网具、滚钩等非法网具、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
3、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
4、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非法捕捞行为。
5、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等非法采矿犯罪行为;
6、河道非法采砂、洗砂等破坏防洪、航运及水生态安全的犯罪行为;
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6-110 0736-5829119(森林公安)
举报线索查证属实,根据《常德市打击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人提供线索须客观真实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公安机关承诺将对每件举报线索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回复,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临澧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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