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龙华区观澜街道老墟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初步认定该项目旧屋村面积为70571平方米(详见附件)。现将龙华区观澜街道老墟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情况进行公示,
合同:直接开发商签合同
开发商: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观澜街道老墟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位置: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老墟片区旧屋村
规模:拆除重建用地135688平方米
进度:签约收楼率80%
交房:许得施工许可证后36个月交房
申报主体: 深圳市观澜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过渡期金:25元一平
装修补偿:精装修交房
名额条件:不用社保,不用名额,不限购!
可否分期:否
学位:观澜中心小学
交通:4号线观澜站O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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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135688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0800平方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不少于193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落实规划安清路、悦兴路等。③ 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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