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世均 刘华渝)8月18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人民法庭的法官到石梯镇双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社会效果好。
本案的当事人系石梯镇双村村某组和该村的两个村民。
不久前,石梯镇双村村某组组长赵某甲来到张滩法庭,诉称:“多年前,村民赵某乙、赵某丙私自将村组名下的10.3亩土地按照5.3亩、5亩的份额分别申请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并认为上述土地系村组所有,两村民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该10.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村组所有。
张滩法庭受理该案后,十分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承办法官认为,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妥善解决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有利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秩序,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经济的发展。通过案件的初步分析和证据审查,承办法官首先明确该案争议焦点,启动诉前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原告石梯镇双村村某组:对于已经确权的林地,当事人认为确权错误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原权利证书。同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多发,大部分老百姓欠缺相关法律知识,法治意识不强,遂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将生动直观的庭审送到老百姓的身边,用家门口的案例为老百姓普法讲法。
庭审在村活动室内有序展开,村民们有的驻足观看,有的端坐旁听,庭审的每一个环节、法官的每一次表达、法警的每一个动作都以直观清晰的方式呈现在群众面前。由于前期的耐心反复调解,原告当庭申请撤诉,主审法官现场宣读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依托8个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带案下访、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提高司法服务“三农”能力,满足新时代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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