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 6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精神及吕梁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离石区货源街。宗地四至为:北邻区二轻局、南至货源街、东至小路、西邻居民住宅。
3、面积:3770.83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5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及吕梁市烟草专卖局《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烟草专卖局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吕梁市离石区货源街。宗地四至为:东邻离石区糖酒副食品公司,西邻吕梁市物资局,北邻吕梁市物资局,南至货源街。
3、面积:3016.75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 4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及吕梁市商贸储运公司《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商贸储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吕梁市离石区货源街98号。宗地四至为:东邻村民住宅、南邻市商业局家属院、西邻小路、北至货源街。
3、面积:3668.45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 3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及吕梁市商务局《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商务局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宗地位于离石区兴隆街。东临原区粮食服务中心、南临泰化百盛苑、西至原公路局、北临市商贸储运公司。
3、面积:2420.87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 2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及吕梁市商务局《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商务局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离石区货源街7号。宗地四至为:东临石油公司家属院、南临旧城墙、西临区粮食局、北临原市对外经济贸易局。
3、面积:1357.94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土储国告[2021] 1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文件及吕梁市商务局《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商务局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离石区货源街。宗地四至为:东邻泰化百盛苑、南邻国贸大酒店、西至贺昌路、北邻原公路局。
3、面积:5835.21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储。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0日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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