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18日,裕华法院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签署《中小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战略合作协议》。裕华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薇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经济纠纷调解服务办公室主任孙丽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裕华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邀请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经济纠纷调解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中促中心调解办)作为涉中小企业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特邀调解组织。对于适合调解解决的案件,裕华法院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委托至中促中心调解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同时,该协议还明确了双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
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性调解组织在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今后工作中,裕华法院将继续畅通企业矛盾纠纷处理渠道,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石家庄裕华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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