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的周先生和邹先生分别花费十几万元首付,购买了南宁南府湾商业广场的商铺。
“这个商业广场在南宁地铁出口附近,我们当时觉得投资前景还是很不错的,谁知道后来竟然发生这样的事!”
2021年8月,眼看商铺逾期了8个多月仍未交付,两人很着急,赶紧给记者报料,寻求律师帮助。
商铺逾期交付
南宁多名业主要求退款
被收走合同发票原件
记者了解到,两位报料人(乙方)分别于2019年10月和11月,与开发商(代建合作方、甲方)——广西南府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商铺)合同》。
“当时就说,合作建房的话,我们出钱,他们来建,他们来负责经营。等楼建起来,他们负责招商,商铺交租后,他们就按一定的比例返租金给我们。”
《合作建房(商铺)合同》明确:商铺所处地块规划用途为第三产业用地,且明确乙方只享有使用权;甲方取得合作建房(商铺)的使用权期限为:自该房屋交付之日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55年7月31日止。
据了解,业主位此前多次和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一直以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上涨等理由进行回复,且并未承诺具体的交付时间。
后来,有业主发现,该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出于担心,周先生和邹先生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申请。
“开发商就提出,如果要退款的话,就要扣除2万元;我们想来想去,最终也同意了。”
更让人担心的是,据周先生称,他在签《退款协议》的时候,被收走了《合作建房合同》、《委托租赁合同》、收款收据客户联和POS单据的原件。
“就说要收回去走程序,我不同意啊,我说,你收走我的原件,我怎么维权?但他们就说必须要收走原件。”
签了退款申请表,原以为很快就可以领回退款。然而开发商却一拖再拖不退款。
8月11日上午,记者和志愿律师跟随业主,一起来到了南府湾商业广场营销中心了解情况。
这笔钱能顺利退回吗?
购买“三产房”有哪些风险?
律师提醒
为谨防对方以审计、备案等理由
收回合同原件
有两个办法应对
■ 最初签订合同时,要求一式多份;
■ 自己一定要留下合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写明日期,如果对方不同意,就绝不要交出手里唯一的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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