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观新闻8月16日报道,时隔8年,上海将再次调整水价。记者8月9日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目前已形成上海市新一轮水价调整方案,拟于8月31日召开居民听证会,进一步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整涉及范围为上海市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2家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用户水价。涉及到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嘉定区等部分区域。
一是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标准。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7元,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82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适度拉大供水价格一、三阶梯的比价关系,一、二阶梯的比价关系维持不变,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与第一阶梯保持一致,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
二是保持居民阶梯水量不变。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水价调整将保持各阶梯水量不变。第一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水价调整后,按照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15立方米测算(覆盖市属区域80%以上的居民用户),每户每月水费支出约61.35元,占上海城镇常住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的0.42%(根据2020年上海市统计数据测算),增加的水费支出占户均可支配收入约万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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