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丁艳 上海报道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保险合同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拟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下称“IFRS17”)衔接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小范围修订,并广泛征求全球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将于2021年9月27日截止。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于首次同时执行IFRS17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称“IFRS9”)的险企,允许其对因IFRS17范围内合同相关的活动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采用分类重叠法。
多位险企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IFRS17新准则实施成本昂贵。友邦保险、保诚保险单咨询费就已超过一亿,而实际上咨询费还是小头,后面大头还是系统的搭建及后面测试等。”
险企IFRS17过渡期衔接可采用分类重叠法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IFRS17过渡日,采用分类重叠法的险企,应当以过渡日可获得的合理且可支持的信息,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且该分类应当与预期的首次执行日确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保持一致。此外,采用分类重叠法的企业应当根据该分类的结果列示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信息。
企业在采用分类重叠法时,无需应用IFRS9中有关减值的规定。金融资产原账面价值与过渡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过渡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的权益成分,如适用)。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在IFRS9首次执行日,无论企业是否采用分类重叠法列示金融资产的比较财务数据,都应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衔接规定,对金融资产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不适用分类重叠法要求的情形包括:一是与IFRS17范围内合同无关的活动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二是IFRS17过渡日之前报告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关于生效日期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有权选择是否应用上述衔接规定,如果企业选择应用该规定,则应当于首次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时,一并执行征求意见稿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衔接规定的小范围修订。
IFRS17新准则实施成本昂贵
去年12月24日,记者曾获悉,财政部正式发布新保险合同准则(“中国版IFRS17”会计准则),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他企业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普华永道金融合伙人兼IFRS17项目中国区负责人蔡欣溢曾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IFRS17会计准则将引起险企一系列的‘蝴蝶效应’,管理者会去思考战略和执行是否匹配,是否要做调整;而从产品部门角度来讲,其就要去思考未来整个产品的结构,应该侧重于哪些产品;产品端完成后就会影响前端销售及导向,对整个营销管理方法也会产生影响。”
他还表示:“这虽然是一个会计准则的变化,但是其影响了财务、精算、IT三个部门,又开始影响险企的战略定位,影响险企产品设计及营销方法,所以这一系列的‘蝴蝶效应’就带来了整个公司战略的变化。”
蔡欣溢坦言:“IFRS17会计准则实施后将会给企业管理层带来很大的挑战。首先,企业需要对外明确产品的构成、盈利模式、利润来源、费用的精细化管控能力以及自身的价值;其次,对于企业管理层,有必要重新去思考企业中长期的战略布局,对于企业风险管理部、精算部、会计部、产品开发部、投资管理部、战略与市场部等部门,则需要重新思考部门的职责及未来工作衔接上的流程,以更好适应新准则带来的变化。”
多位险企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IFRS17新准则实施成本昂贵。泰康集团财务精算企划部负责人杜辉曾在2019年保险财务财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表示:“IFRS17新准则过于复杂,可操作性差,带来沉重的实施成本。根据一项全球保险公司高管调研,为了实施新准则,35%的保险公司预期将投入5000万欧元以上;对于净保费50亿欧元以上的企业,这一比例高达79%。”
同时他介绍,“IFRS17项目主要分为一期规划、二期实施、并行测试和正式上线四个部分。一期规划时间跨度是2019年5月至2020年,包括解读和深化理解会计准则,模拟测试+prophet建模,差距分析+蓝图规划。”
(作者:丁艳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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