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年1月10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规定皇帝由选帝侯选举产生。
这份诏书本质上与中国的诏书差不多,就是皇帝下达的命令。只是在12世纪之后,欧洲的皇帝为增强协商时宣誓立约的威信,选择在诏书中系上金玺而已,故称金玺诏书。
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
本文提到的这份金玺诏书,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权力游戏规则,是之后400年帝国政治结构的宪政文件,也是为后世最熟知和最著名的一份金玺诏书。
图为神圣罗马帝国霍亨斯陶芬王朝时代的领土范围
神圣罗马帝国,并不是我们熟知的古罗马帝国。它建立于公元962年,只是一个松散的欧洲政治联盟。
其领土范围曾包括的国家和地区有: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等国家。
带有各诸侯国国徽的双头鹰(1510年作)是神圣罗马帝国的象征
一个不太恰当的类比:它就相当于我们春秋时期的周王朝。
虽然名义上是天下共主,但它根本管不了诸侯国之间打仗抢地盘。后来,“段子手”伏尔泰曾讽刺神圣罗马帝国是“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伏尔泰 –——法兰西启蒙时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公认的启蒙运动领袖和导师
但神圣罗马帝国与我们的春秋时期有一点不同,就是人家的皇帝是选举出来的。
对习惯皇帝至高无上和大一统的中国人来说,这的确很难理解。在中国,最多也只出现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
所以,本文将为你解答,这套“游戏规则”为何诞生于神圣罗马帝国,它解决了怎样的现实问题,对世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首先,为何他们的皇帝是选出来的?
Sacrum Romanum Imperium
# 第一,部族基因的影响。
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心大致位于当代德国的位置。与阳光温暖的地中海周边辉煌的希腊、罗马文明不同,那时的中欧平原可还是苦寒蛮荒之地。罗马帝国晚期,罗马军团和日耳曼人屡战屡败,被迫放弃了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的所有领土。即便对于查理大帝的法兰克王国而言,这片区域也是后征服的地区。
因此,日耳曼部族以世族为特色的原始社会组织结构保留了下来,这与古罗马成熟的帝国体制和法兰克王国的采邑庄园结构不同。后来法兰克王国三分,日耳曼人聚居的东法兰克王国形成了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洛林,萨克森和士瓦本五大世族公爵领地,地位平等,各自为政。
# 第二,与最初的惯例有关。
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一世被视作第一个由日耳曼各公国选举出来的东法兰克国王。选举的问题就是地位不稳,强大的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在915年战胜了康拉德一世。
当时恰逢欧洲“匈奴”马扎尔人入侵,康拉德一世主动让贤,其他公爵也认识到团结的必要,便联合选举实力最强的亨利一世来当国王。虽然是选举,但国王的人选一般都会在上一任国王的子嗣中进行选择,除非子嗣断绝。亨利一世的儿子奥托一世936年被选为国王,他被视作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创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东法兰克的国王并非天然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只有被罗马教皇加冕后才能称皇帝。962年2月2日,教皇约翰十二世为奥托加冕,称颂他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第三,罗马教皇的支持。
其一,由于加冕后才被认可为皇帝,这让后来的东法兰克王国皇帝出兵亚平宁半岛成为传统。如奥托二世、巴巴罗萨腓特烈一世,腓特烈二世等,亨利六世更是把帝国中心放到意大利。这导致中欧平原帝国本部的诸侯割据一方。
其二,奥托一世963年废黜约翰十二世,立利奥八世为教皇,开启由皇帝决定教皇人选的先例,成为历史上国王与教皇长期斗争的序幕。
奥托一世和教皇约翰十二世的会面
结果是,诸侯、王权和教权三者互相牵绊,王权若要获得合法性,既需要诸侯的支持,又需要教皇的加冕。
而且,教皇在长期斗争中,最终成为了势力最大的一方。比如,德皇亨利四世曾想挑战教权,但换来的是被开除出教籍,国家里的贵族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取而代之。
最终,亨利四世只好带领几个随从翻越阿尔卑斯山,在教皇居住的卡诺莎城堡前的雪地里哭了三天三夜,最终获得教皇的宽恕,历史上将这一事件称之为“卡诺莎之辱”。
亨利四世在卡诺莎向教宗额我略七世屈膝
这件事之后,在欧洲更没有皇帝敢于挑战神权。直到16世纪路德建立新教以前,教会都是一家独大。
到了12世纪-13世纪,皇权更是衰弱到极点,宗教势力和诸侯为了各自利益选举“敌对君主”。到13世纪中叶,神圣罗马帝国出现了长达三十年的“大空位时期”。
Chronicon pontificum et imperatorum(拉丁文:主教和将军的编年史)中对大空位时期的描述,显示三个人站在一位皇帝的坟墓前,标题为“因此罗马帝国一度没有皇帝”
在这种背景下,查理四世登场了。他也是“敌对君主”起步。诸侯在1346年选他的时候,来自巴伐利亚的路易四世还是国王。
还好他不久去世,查理四世成为了唯一的正统。然而查理四世担心诸侯再选一个“敌对君主”反对他,自己的儿子不能成功继位,便开始筹划着能否将选举固定化。
于是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黄金诏书。诏书规定,帝国境内有七位选帝侯享有此重要权力,分别是美因兹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等三位教会选侯;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腾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等四位世俗选侯,并且首次明确了多数投票表决原则。
由左至右:科隆大主教、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腾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与波希米亚国王。头顶是各自的家族徽章。
这份金玺诏书着重解决的就是王权、诸侯与教皇之间的关系。它主要分为了两部分内容:
其一,是对帝国各大家族权势的确认和加强。
三位教会选侯是帝国境内最古老和最有权势的主教。四大世俗诸侯也同样有着东法兰克王国时代传统五大世族的影子,是当时诸侯权力力量的体现。
其二,黄金诏书仅制定了选举“罗马人的国王”的游戏规则,只字不提罗马教皇。
客观上彻底解决了皇帝与教皇之间自主教叙任权之争以来的一系列矛盾,从法律上摆脱了教皇干涉皇帝选举。
Sacrum Romanum Imperium
腓特烈三世是哈布斯堡家族第一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也是最后一位在罗马由教皇加冕的皇帝。
教廷特遣特使允许他的长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使用当选皇帝的称号,之后的皇帝当选人又援引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先例,不经教皇加冕即自称“神圣罗马皇帝”。
伏尔泰的评价“既不神圣”便有源可循。后来哈布斯堡家族垄断王位之后,选帝侯的实际作用几乎消失。
腓特烈三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452年加冕)。他是哈布斯堡第一位神罗皇帝,也是最后一位在罗马由教皇加冕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当然,有人会问,选帝侯甘心吗?
回答是甘心。因为黄金诏书规定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司法、铸币、采矿、征税等国家主权。而且在选举过程中,他们还能“捞外快”。例如1519年,查理五世(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不得不借用近3吨的黄金以贿赂的选帝侯们,确保他得以战胜竞争对手。
查理五世像,提香作,1548年。德国慕尼黑老绘画陈列馆
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查理五世1547年在欧洲的统治区域
总而言之,神圣罗马帝国的权力游戏规则,是日耳曼和德意志民族传统的继承发展,是几百年教权、王权、诸侯权博弈的结果,解决的是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的问题。
也因此,现代德国选用联邦制,而英法两国是单一制。此外,黄金诏书为神圣罗马帝国构架的宪制,为美国宪制——总统制和联邦制——构建了模板。
编辑说明
文字 / 拓跋云
封面 / 想穿拖鞋上班
排版 / 想穿拖鞋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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