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包租公”致电栏目组,反映他家的出租房被租客砸坏并且部分家电还被搬走了,损失不少,在这法治社会还有如此“蛮横”之事?记者前往调查了解。
房东小严的房子位于惠州市区河南岸民兴花苑,接到报料后记者前往走访,推开破损的木门,屋子里一片狼藉,究竟是什么人住在这里?这还要从2019年说起。
房东小严:他说是做餐饮的,现在由他负责跟我沟通,一直承租到今年本月17号,他当时是员工代表人,承租了这个房,作为一家茶楼的员工宿舍。
自打房子出租后,小严便很少过来查看,房子也换了新的门锁交给承租的餐饮店管理人。去年疫情之后,小严出于人道主义和承租的餐饮店协商可以跨月交租。但最近一个月餐饮店拖欠了租金,于是他便让家人上门查看出租房的情况。
房东小严:之前他不按时交房租,至少会告诉我几天,或者什么时候安排房租给我,但是这个月就没有声响,直接不回复我,所以我让家里人17号的时候过来看。当时房子很乱的情况,部分家私家电有损坏,还有被带走了部分家电。
经过清点,小严发现屋里厕所门坏了,洗衣机也不能用了,电源线被人剪断了,还有很多家电也不翼而飞。
房东小严:有一部彩电 、还有燃气灶、抽油烟机都被拿走了 。
小严初步估算了一下,他的损失折合下来大约有5000多元,再加上还有一个月的房租,大概约7000元左右。现在他只能找茶楼的老板讨要,不过茶楼已经倒闭关门,破坏房子的茶楼员工已离职,茶楼的负责人迟迟不处理。记者拨通了茶楼老板的电话。老板告诉记者,因为茶楼的员工与茶楼存在着欠薪纠纷,为了泄愤,个别员工才对出租房宿舍进行破坏,恶意搬走家电等财物。他表示,接下来会每天分期付款一千元结清出租房的损失。
电话连线承租方相关人员:尽量看一下,等我算一下账吧,如果说有收入的情况,一天给你一千,一个礼拜就能给你清账了。
律师表示,如果出租房有财物损失,不管是谁拿走破坏了东西, 承租人必须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责任。茶楼老板也可以向那些实施破坏行为的员工追责。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鸿德:首先从财物丢失的问题上来讲,我认为公安机关是有责任处理的,并不是说跟承租人有合同,就只是个租赁合同的民事纠纷关系,(假如)承租人把属于出租人的电视机等财物搬走,这也可能存在一个盗窃行为, 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
房东小严:一些欠薪的情况,希望他们能通过合法的方式去维权,不要去通过破坏家私家电这种行为来维权。你可能当时爽,但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他们老板可能就有理由要求你进行赔偿,或者以此为由不发放工资,这样对大家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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