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饶县监委对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孙秀兵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孙秀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现金、消费卡;违反规定干预办案,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孙秀兵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由东营区监委孙秀兵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广饶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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