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货车的安全性能与其出厂登记的各类参数密切相关,一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会导致货车轮胎承担额外重量,刹车能力下降,为行驶过程埋下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威胁出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021年7月14日下午16时许,商都县交管大队民警正在S105省道巡逻,发现停在路边悬挂蒙A号牌的“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厢栏板高度明显高于其他车辆,执勤民警立刻拦停进行检查。检查中,执勤民警查看了樊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经与该车行驶证上图片信息对比,民警发现樊某所驾驶的车辆栏板确实进行了加高,随后,执勤民警将樊某带回商都县交管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樊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樊某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多拉快跑,一些货车车主、驾驶人甘愿冒险,改装、超载、超速、遮挡号牌等,但身边惨痛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货车超载、超速引发的惨祸足以让人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回头细想得不偿失。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守法依法,安全驾驶。
▎编 辑:张 超
▎审 核:苏 柯 曹 鹏
▎来 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商都县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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