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7月23日)获悉,今年7月初,一个涉嫌盗采江砂近7万吨的犯罪团伙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杨某、朱某、吴某等主犯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多次针对长江非法采砂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长江盗采江砂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2020年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在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摧毁了一个盘踞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水域的“采、运、销”一条龙非法采砂团伙。《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长江非法采砂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以交界水域为重点,对“三无”船舶及停泊区开展集中摸排时发现,焦港水域有一艘“三无”快艇夜出昼归、行踪可疑。民警通过对码头沿岸车辆、往来人员、周边叉河及港池进行地毯式排查,迅速摸清了该“三无”快艇来历及人员身份。随后,办案人员经过近一个月夜以继日的侦查研判,最终厘清了一个“采、运、销”一条龙非法采砂团伙三十余人的关系架构。
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保护伞”的庇护下,作案过程极其隐蔽。
吴某是一艘3000吨货船船主,为了牟取高额利润,他计划改造一条采砂船,自采自销,并拉拢朋友杨某和码头副总朱某入伙。2019年末,吴某托朱某向担任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的于某说情,为自己在如皋、靖江交界水域偷采江砂“放行”,并表示让出一部分干股作为报酬。
于某默许后,杨某、朱某、吴某三人合谋在靖江购置一艘废旧货船并将其改装成“三无”采砂船。朱某负责联系水政于某提供执法巡查信息,名下快艇交给杨、吴二人采砂接送、放风之用;吴某招揽王氏兄弟等人负责采砂,浮吊船老板何某等人负责销砂,泰兴清淤工程负责人“孟姐”负责开具合法砂石证明掩人耳目,一条完整犯罪链就此形成。
2020年12月13日凌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组织4艘公安艇、100余名警力水陆两栖并进,对该非法采砂团伙进行集中抓捕。当晚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现场查获并扣押采、运砂船8艘,浮吊船4台,现金赃款120余万元,江砂近7000吨。
经查实,2020 年10月至12月期间,该团伙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附近禁采水域非法采砂37次,盗采江砂66604.28吨,涉案价值3160653.3元。
目前,该案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打击成效受到公安部“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贺电肯定。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盛建 通讯员/葛嘉男 郭杰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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