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号头费”就能优先选房,为了抢到好房源,不少购房者甘心向中介支付这笔“隐秘费用”,殊不知掉入诈骗“漩涡”。7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获悉,嫌疑人方某利用房产中介的身份,骗取客户和同行220余万元。目前,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15日21时左右,合肥某房产公司员工钱某来到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报警称,他被同行方某以虚构房源的方式骗取“号头费”20万元。
警方接警后展开侦查。在办案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方某见事情败露,选择自首。经审查,方某对虚构房源诈骗他人“号头费”或定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方某交代,他通过捏造手头上有热门房源的信息,并做出能帮助他人成功购买的虚假承诺,多次诈骗客户及同行共11人共计220余万元。而所得款项除了部分用于还债外,绝大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所谓“号头费”,是指购房者在合同之外必须额外支付的一笔费用,并以此获取购房的资格。今年4月,合肥市发布的房地产“新政八条”里已有明确规定,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其中就提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广大购房者购房时切勿轻信“利好”消息,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通讯员 合公新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李斐 实习生 朱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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