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主动上门,为临产孕妇办理执行立案手续,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真正做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
原告陈女士诉被告开封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迟迟不愿履行,陈女士无奈之下便想到向法院寻求帮助。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在了解案情后,得知陈女士已临近产期,行动十分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便组织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主动到陈女士家中,为其办理了该案件的执行立案手续,并详细告知执行案件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陈女士对法院能够主动上门立案表示感谢。
这是鼓楼法院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该院通过法官下沉一线、上门立案、上门勘验、上门调解、上门执行等实际举措,让司法的温度与力度贴近群众心中。今后,鼓楼法院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田景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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