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们的实际结婚年龄为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早婚的风俗如此盛行,从根本上来说是当时统治阶级政治和经济的需要,而当时的历史阶段里,早婚是把“双刃剑”,有好也有坏!
既然古代早婚是世人皆知的,那么古人早婚到什么程度?早婚的原因和危害又是怎样的?为什么古代男子会“辣手摧花”,娶还在花季的少女呢?通过以下内容,你就会清楚这其中的种种缘由。
- 01:先来看看各个朝代的早婚情况
1、汉代
汉代早婚现象非常普遍,王室贵族与民间百姓都提倡早婚。
西汉时文帝十四岁与窦氏结婚,武帝和元帝的成婚年龄是十六岁。诸侯王的婚龄也大致在十五岁左右。如朱虚侯刘章的成婚年龄是十五岁,决太子刘据也是在十五岁娶史良娣的。
西汉的文帝
东汉中后期的皇帝大半是幼年、少年时期继承皇位,所以他们成婚立后的年龄也都很小。比如和帝十四岁、安帝十九岁、顺帝十四岁、桓帝十六岁、灵帝十四岁、献帝也在十多岁结婚。
班昭
除了皇室贵族的存在早婚现象,民间的一般官吏和平民百姓的婚龄也都比较小。比如“女圣人”班昭,据她自己在《女诫》中说,她十四岁就嫁给了曹世叔。琢郡平民女子妄人在十四岁就出嫁。
汉代的某些乐府民歌,也反映了当时早婚的现象。例如《羽林郎》中的酒家女子胡姬,十四岁就有了丈夫。
2、魏晋时期
魏晋时期早婚现象与汉代基本上是一样的。史载,曹王生于中平四年冬,他与甄氏结婚是在建安八年。据此,曹王结婚时年龄当不足十六岁。
年幼的周不疑
荆州名士周不疑娶曹操女儿时,也才十七岁。刘禅在黄初二年结婚,而他生于建安十一年,推算起来,他的成婚年龄为十五岁。诸葛瞻则是在十七岁时结婚的。在《晋书·烈女传》中,严宪和尤怜都是十三岁出嫁的。
3、南北朝时期
南北朝时期,人们婚嫁的实际年龄很早,而政府规定的适婚年龄也较早。
根据《南史》各帝王后妃本传统计,南朝梁太宗简皇后王氏在八岁的时候出嫁,齐高帝刘皇后、陈世祖沈皇后、陈后主贵妃张贵华都是十岁的时候出嫁,宋前废帝何皇后十二岁出嫁,宋明帝王皇后十三岁出嫁,梁高祖丁贵妃十四岁出嫁,德皇后都氏十五岁出嫁,这些人的婚龄最大的十五,最小的八岁,平均婚龄为十二岁。
4、北朝时期
北朝也是推崇早婚的,北魏道武帝十三岁就生了明元帝。在文成帝以前,诸王年十五便赐妻别居,以后更低。
北魏以降,早婚之风愈演愈烈。北齐后主征集妇女,并以不从处死家长相威胁,强迫人们早婚。北周武帝在建德三年下诏说:“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所在军民须依时嫁娶”,婚龄越来越降低。
北周武帝
5、隋朝时期
隋朝统一后,民间休养生息,生产有了发展,人口也有了增加。因此,唐初法定婚龄有了回升:男二十而娶,女十五而嫁。
然而皇宫内仍有早婚现象,太宗长孙皇后十三岁即入侍宫中。武则天皇后的外孙女薛氏,结婚时仅十一岁。民间也在效仿,以晚婚为耻。
武则天
唐边塞诗人李顽的《古意》诗说:“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解欧舞。今为羌笛出塞声,使我三军泪如雨。”十五岁小小的年纪,就成了婚后的妇女。
李白《长干行》中的那位商人妇,对郎君述说:“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四岁的小姑娘情窦未开,即成人妻。
6、唐、宋、明、清朝
唐朝中期,政府明确恢复了早婚的规定。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玄宗“救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安史之乱后,婚姻受到战乱的影响,人们的实际婚龄大都推迟。
宋代律令规定的婚龄,基本沿袭唐开元之制。但是,司马光《书仪》却把婚龄定为男十六以上,女十四以上。朱熹《家礼》所载与此一致,并成为明清两朝制定法令的依据。
朱熹的《家礼》
事实上,人们并没有按这个规定嫁娶,一般比这规定还早。明代庶民的嫁娶年龄,一依朱熹《家礼》。
清朝因袭明朝旧制,而在满族,早婚的现象一直很严重,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说:“满洲之早婚,在全国可居第一,男女十三四岁即结婚。至二十岁以上方结婚者,俱为贫人”。
小结:所以纵观历史上各个朝代,都在提倡早婚,由此可见,古人早婚是非常普遍的,对他们来说也是很正常的。
那么为什么古代会如此盛行早婚呢?
- 02:古代流行早婚的原因
1、人口问题是导致中国古代早婚盛行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因
从历史上看,大凡在每个朝代建立之初,由于战争频仍、政治混乱和自然灾害诸因素的影响,人口都大量减少。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及《六国表》所载,自秦孝公至始皇十三年,破六国兵,斩首达一百数十万,屠城十三次,其中五次即屠杀九十万人,加以秦统治者横征暴敛,摇役繁苛,百姓多流离失所。
西汉初,承兵资与饥冻之后,“大城名都,人口散亡,户口可得而数,才十二三”,面临着人口锐减、劳动力匮乏的局面。
长安城
在那个时候,为筑长安城,征发京师附近六百里内的男女服役,总数竟不足十五万。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中国史上人口统计》估计汉初全国只剩下六百万人。
秦王朝统一中国时全国人口约二千万,现在只剩下三分之一左右了。西汉统治者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和发展生产,采取了鼓励生殖,实行早婚的政策,并严格规定与限制了结婚年龄。
《前汉书》
《前汉书.惠帝纪》载,惠帝六年诏令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五算。“算”是汉代的人口税,每人每年应交纳一百二十钱叫作一算。按规定女子到了十五岁还不嫁人,就要交纳五倍的税。在如此规定之下,女子便普遍早婚并且早育。
因此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全国人口陡增为六千万口。人口比汉初增加了八、九倍,是西汉时最高的人口数。至东汉桓帝永寿二年,仍有人口五千万。
战乱的东汉末年
但经过东汉末到三国初的战乱,曹魏景元四年灭蜀后,全国只有人口七百万,这个数字仅为东汉水寿口数的15%。“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正是当时户口锐减的真实写照。
人口的锐减给封建统治带来了严重困难。为此晋武帝在泰始九年下诏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长吏配之”,采用行政措施强制推行早婚政策。
由于实行早婚,数年之后,到太康元年就增加到一千六百多万人。七年内人口增加一倍多不太可能,但由于实行早婚政策,使人口猛增,的确是事实。
从上述史实中可以看出,在人口满足不了国家对赋税、劳役、兵役之需时,统治者便竭力鼓励、强制早婚,提高出生率。
到了兴盛时期,往往是人口过剩、土地占有集中、政治腐败加之自然灾害,社会的大动乱便追踪而来。于是又出现兵焚和饥荒对人口的摧残破坏,使人口大幅度减少。
所以中国古代的人口就是以大量增殖和大量毁灭而达到人口、土地相互要求上的自然平衡。在人口不足的情形下,历代统治者纷纷实行鼓励早婚、早育多育政策,也就不奇怪了。
2、封建社会中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方式,决定了早婚成为普遍现象
封建社会的绝大多数时段,自耕农的小土地占有和地主将所有土地分块出租给农民耕种,始终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形式。
自耕农
小农从事再生产的能力相当脆弱,正如马克思所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
对于中国古代农民来说,要想扩大再生产规模,可以循行的途径只有两条:一是追加生产资料,添置生产工具和更新生产技术;二是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来从事再生产。
但是,农民的困难之处在于培养一个劳动力的投资。他们既担心子女生长成人太晚,难以在劳动生产中发挥作用;更忧虑由于晚婚而少生子女影响再生产。所以,为了降低培养劳动力的费用,使他们尽早投入生产,十分自然地选择了早婚道路。
3、早婚是维系宗法制度的需要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的目的,《礼记·昏义》说得很清楚:“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以婚姻为手段来祭祀宗庙,壮大本家族的势力,是中国古代先民所特别看重的。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把宗族利益看得至高无上。为了早育多育,以确保宗族的昌盛和政权的巩固,奴隶主贵族便把早婚作为一项婚姻关系的重要原则。
到了封建社会,“世卿世禄”制度被封建官僚制度所取代,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而是在新的条件下演变成一套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成为封建政治的基础。
在封建宗法制度之下,人们都把人丁兴旺看作一个宗法家庭繁荣昌盛的标志,这一点不论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同样的心理。
汉武帝铜像
汉武帝婚后,久未得子,这就成了武帝早年的一块心病。及至得子,武帝欣喜若狂,举办了规模十分宏大的庆祝活动。
在民间,桓谭把“子孙众多”列入“五福”之中。汉代文物中也多留有这种观念的痕迹。如汉镜铭中有“宜子孙”之语,洗铭文和释铭文中也有“子孙昌益”的辞语。
汉代以降,社会上更盛行着一种以累世同居、子孙满堂为荣的家庭宗法观念。东晋王羲之在写给谢万的信中说道:“顷东游还,修植桑果,今盛敷荣。率诸子,抱弱孙,游观其间,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鱼目前”,充分反映了其陶醉于拥子抱孙的大家族中的心态。
北魏人杨椿,“兄弟皆有孙,唯椿有曾孙,年十五、六矣,椿常欲为之早娶,望见玄孙”,这反映了其对数世同居大家族的追求。
张公艺画像
唐时张公艺九世同居,为当时义门之最。还有超过张氏者,《新唐书·陈兢传》载,陈氏“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不蓄仆妾,上下姻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宋代江州陈氏族人达三千七百余口,池州方纲八世同居,家属七百口,居室六百区。
这种大家族的建立,自然要依靠早婚,这从上述杨椿的例子可以看出。杨椿四世同居,其曾孙十五、六岁左右。杨椿死时七十七岁,这在当时当算高龄。即使这般高龄,如果要实现五世同堂,其曾孙也须把婚龄提前到十五、六岁。
中国古代七十多岁的寿命毕竟较少,但数世同堂的百口之家却不鲜见,这主要的应当是通过早婚来实现的。
- 03:早婚这把“双刃剑”有什么影响
1、降低了人的身体素质,提高了婴幼儿的死亡率,会引发恶性循环,对家庭和国家不利
现代科学研究业已证明,男女双方必须在身体发育完全,生理成熟时方可结婚。倘若发育未成熟即结婚,必会妨碍双方的生长发育,增加疾病,以致过早死亡。
在古代,由于普遍实行早婚,人们的寿命是相当低的。以皇帝而言,从秦始皇到溥仪的中国近三百个封建帝王,平均寿命仅三十六七岁。为什么这些能享尽天下洪福,得到天下最好的待遇的帝王如此短命呢?除去与生活放纵等因素有关外,早婚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早婚不仅给男女双方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婴幼儿的死亡率。
汉宣帝剧照
汉宣帝认为要想降低人口死亡率,就必须反对早婚,推行晚婚,使做父母者本身发育成熟而且健康,那么所生子女也必定健壮,并能够得到好的抚养。
清代著名学者梁启超也认为,早婚有“害于传种”。他指出,早婚早育只能产生柔弱的下一代,对民族的繁衍很不利。这是因为做父母的本人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又怎么能够生出优质的后代来呢。
梁启超
如果一代代地早婚下去而不加制止,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将会出现“子弱于父”、“孙又弱于我子”的情况,于是“递传递弱,每况愈下”,长此以往,“一家之子弟魅弱,则其家必落;一国之子弟弱,则其国必亡。
他认为早婚的危害,实在危及子孙后代和国家民族的前途,绝不可坐视不管。
2、早婚会加速人口绝对过剩
为了增加人口,封建统治者提倡早婚,鼓励人口增殖。而一旦人口膨胀,与小农经济的承受力发生严重矛盾时,就会造成人为的灾难和社会的动乱。
以清代为例。从康熙初年至道光十四年(1662一1834年),全国政局稳定,社会生产发展,赋税摇役相应地得到减轻,但由于提倡早婚早育,因而人口猛增。
从康熙初年至乾隆二十九年(1662一1764年),共历时102年,人口却从几千万猛增至二亿多。从乾隆二十九年至道光十四年(1764一1834年),前后仅仅相隔七十年,人口竟然增加一倍,突破了四亿大关。
人口高速增长,致使人均占有土地迅速下降。据周源和《清代人口研究》一书统计,康熙时为每人五点九八亩,乾隆时为每人四点二五至三点七五亩,嘉庆、道光时为每人二点一九亩。从这一系列递减数字,便可知劳动人民的生活已跌入饥寒交迫的深渊。
咸丰年间,历史地理学家汪士铎鉴于当时“人满为患”,主张实行“男子二十五以内,女子二十以内嫁娶”,指出早婚是加速人口绝对过剩的祸源之一。
他在《汪悔翁乙丙日记》中写道:“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故顺治元年(1664年)一人者,至今(1855年前后)一百二十八人。”而此种情况在一些盛行早婚的地区更为突出,如徽州人口,“二十年即加一倍”。
汪氏强调说,耕地面积不扩大,人口却一代比一代多,势必一代比一代穷,人口过剩之后,“驱人归农,无田可耕;驱人归业,无技许人”,必然要“不为乱不止”。
因此他主张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认为一个国家“民不可过少”,然也“万万不容过多”。汪氏的论述发人深省。
3、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早婚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在一些人口锐减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仍能继续向前发展,固然与封建政府的休养生息政策有关,但与统治者积极推行早婚早育政策也是分不开的。
西汉初年,由于战争、饥饿和疫疾的影响,幸存者大约只有六百万人,出现了“千里无鸡鸣”的惨状。但从文、景时直至武帝初年,内地却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下民咸殖”、“列侯大者之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到汉武帝即位时,全国人口陡增为三千多万。这样,自汉初至此时的七十多年中,人口总增长了五倍。
王莽剧照
百余年后,王莽篡权,接着绿林、赤眉大起义爆发,统治者出兵镇压,兵资战火绵延,生灵涂炭,死伤惨重,至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全国人口仅剩下二千一百万人。
经过东汉前期的恢复,一直到汉顺帝时期,人口总数达到四千九百万。这样,自光武中元二年至顺帝时的七十多年间,人口总增长达两倍多。
由上可知,在西汉前期和东汉前期,人口的增长是很快的,这对于汉代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也会让粮食的年总产量也会相应提高。
东汉前期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西汉前期的荒凉,还是东汉前期的繁荣局面,都与当时的人口增加密切相关,而人口的增加又是与早婚早育分不开的。
当然,应当指出,随着历史的发展,由早婚早育而出现人口急剧增加,其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就会逐步走向它的反面。
- 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古代早婚制度的盛行是和当时的国情息息相关的,无论是人口问题还是经济政治问题,早婚在当时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当人口增长得不到控制时,早婚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
所以,古代男子娶十三、四岁的女子,是非常正常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