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年全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小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现将招生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入学志愿和电脑摇号相结合原则;坚持划片、分批次招生原则。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户籍或合法房产在沱江镇城区,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等符合一年级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划片
根据实际情况,城区小学招生实行多校划片。
(三)招生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
2.第一批次
3.第二批次
(四)批次材料审核程序
1.家长或监护人拿资料到相关部门认证,开具审核证明。
2.登陆州教体局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湘西教体之窗”,进入“教育服务——招生报名”界面,选择“凤凰县”,报名、上传资料。
3.县教体局组织现场审核,家长或监护人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公示批次审核结果。
以上三个批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户口迁入和购买房产时间不得晚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即2021年7月6日;二是所有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公章、经办人签字及经办人电话号码。
(五)志愿填报
1.家长(学生)登陆州教体局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湘西教体之窗”,进入“教育服务——招生报名”界面,选择“凤凰县”,报名,并生成报名序号。每人可填五个志愿,并要勾选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不勾选,视为不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自动放在下一批次录取。
2.分阶段按批次填报志愿。第一阶段为提前录取批次和第一批次对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7月6日—12日;现场审核时间:7月14日、15日;审核顺序: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排队审核;现场审核的地点为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第二阶段为第二批次对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22日;现场审核时间:7月25日、26日;现场审核地点: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审核顺序: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进行排队审核。
3.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在分阶段填报志愿的同时,在招生报名系统里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录取方式
1.分批次录取,超员摇号。符合就读条件的提前录取批次对象直接录取(不参与摇号)。然后录取第一批次,再录取第二批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时,以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志愿调剂。
2.有多胞胎参与摇号的,实行捆绑摇号,确保摇到同一所学校,便于家长接送。
(七)招生计划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招生面向城区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划片
根据实际情况,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多校划片。
(三)招生计划
(四)随迁子女认定
(五)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程序
1.家长或监护人拿资料到相关部门认证,开具审核证明。
2.登陆州教体局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湘西教体之窗”,进入“教育服务——招生报名”界面,选择“凤凰县”,报名上传资料,并生成报名序号。
3.县教体局组织线下审核,家长或监护人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公示审核结果。
5.根据学位富余情况安排学位。
注:所有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公章、经办人签字及经办人电话号码。
(六)志愿填报
1.招生学校:一中、二中、思源、华鑫、皇仓。
2.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五个志愿:一中、二中、思源、华鑫、皇仓。无需资格审核。
3.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农村学校毕业生,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华鑫、皇仓。无需资格审核。
4.随迁子女填报城区公办学校只能填报三个志愿:一中、二中、思源。需要资格审核。
5.志愿填报时间:7月6日、7日。
6.现场审核时间:7月14日;现场审核地点: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现场审核顺序: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进行排队审核。(仅限于随迁子女)
(七)录取方式
1.志愿录取,超员摇号,志愿调剂。按志愿顺序录取,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时,以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最后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志愿调剂。
2.九年一贯制学校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直升必须遵循学生意愿。
3.随迁子女登陆州教体局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湘西教体之窗”,进入“教育服务——招生报名”界面,选择“凤凰县”,报名上传资料,填报志愿。县教体局根据志愿和学位富余情况,采取摇号和志愿调剂方式统筹安排。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至7月5日)。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通过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二)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和公示(7月6日至8月3日)。学生及家长登陆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进行报名,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对学生的资料进行审核、公示。
(三)安排学位(8月13日和8月17日)。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批次和志愿安排学位,超员摇号;初中一年级按照志愿顺序安排学位,超员摇号。
(四)公示安排结果(8月14日至8月24日)。向社会公示学位安排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料审核。家长所提供的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该适龄儿童已填报的学校入学资格。
(二)严格志愿填报。按入学志愿填报的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后,如果未到填报学校就读,其空缺的学位不能对换给其他适龄儿童。摇号分配的适龄儿童之间严禁私自调换。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工作规程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招生总体要求,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掐尖招生,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散布与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信息,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四)强化工作督查。凤凰县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招生、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当事人与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特别是在招生过程中涉及交费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学校及当事人。
(五)畅通信息渠道。县教体局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招生咨询电话:0743—3506169
投诉举报电话:0743—3506169(县教体局基教股)
0743—3505137(县教体局办公室)
0743—3505893(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举报电子信箱:fhjyjpjg@163.com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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