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掀起过一阵“气功风潮”,也导致不少人被骗,比如曾一度沸沸扬扬的气功大师王林,其关门弟子邹勇当年拜师,光拜师费就花了500万元,之后还被索要名车和黄金等。而今天要说的同样是一个王姓人,姓王名绍兴。
王绍兴原先是济南监狱系统的公职人员,虽然没有大富大贵,让他的工作还是让许多人羡慕不已,但王绍兴并不满足于公务员这份工作,对金钱有着很大的渴望,当“气功热潮”掀起后,王绍兴就义无反顾的把自己包装成了气功大师,在外开班收徒,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不再顾及。
1997年,王兴夫已经许久没有去上班,而济南监狱也无法联系到王兴夫,因此对王兴夫做出了开除公职处理。而从1997年到2008年,王兴夫已经做了十余年的气功大师,拜他为师的弟子不少,王兴夫因此获取了不少不义之财,过上了奢靡的生活。
王兴夫甚至曾一度认为自己就是实打实的气功大师,气功在古时候普遍存在于儒医、医家书籍中的文献记载里,而从现代行为医学的角度看,气功锻炼是一种有利于心身健康的良性行为进行学习训练,最终以条件反射方式固定下来的行为疗法。
但气功可没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把自己以及气功说的天花乱坠的气功大师其实是个骗子,而随着人们对气功有了正确的认识,王兴夫就发现,用“气功”不再那么好骗人了,于是王兴夫打算把自己包装成活佛,继续行骗。
为此,在2008年,王兴夫在四川甘孜州石渠县俄若寺拜了一位老僧人为师,并且在同门师兄的帮助下,还伪造了当地的身份,自此有了姓名字“洛桑丹真”,以获得“阿嘎证(即《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继而王兴夫又在石渠县举办了坐床仪式,以“洛桑丹真活佛”的称号示人。
摇身一变,除了王兴夫这个人还是这个人,其他都“翻新”了,而他的弟子们则对师父的身份毫不猜疑,短短十年内,王兴夫已经成功诈骗到了2亿元,名下豪宅有十几处,出门则坐豪车。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2008年到2017年案发,王兴夫辗转于全国各地,设立有8个主要道场,门下弟子超过了三千人。你肯定得感叹一下,这些人是傻吗?还真信了活佛转世的那套说辞?有时候,人还真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聪明和理智,看到身边的亲人、好友、老师都听信了王兴夫的话,你是否也产生了怀疑,觉得王兴夫的话可信?说不定还真能得道成仙?
人确实是有独立思想的能力,但也常常会受到群体的影响,并且深谙行骗技术的王兴夫,还自创了一套“金刚菩提誓句”,继而精神控制自己的弟子;拿出所谓的由藏药制成的“甘露水”,王兴夫便传播“净化灵魂”的思想。
而在面对男、女性弟子的事情上,王兴夫不仅骗他们的钱,还让他们供养自己,并且让男性弟子当公司法人,要是公司赚了钱,那就是属于王兴夫的,要是出了问题,就由男性弟子兜着,王兴夫就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如果是女弟子,王兴夫就会乱摸乱碰,甚至提出上床,而对方已经被王兴夫精神控制,即使内心对此是抗拒的,却还是任由王兴夫所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1年,经法院判决,王兴夫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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