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于西明迈出了监狱大门。
他是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的父亲。
在这之前,于欢和母亲苏银霞已经相继出狱。
饱受牢狱之灾的一家人终于团聚。
当天凌晨,于欢连同妈妈、姐姐、亲友们开着两辆车,在山东省监狱接到父亲。
“我和父亲已经5年没有见面。
我出事的时候,
他在外面出差,
后来他也进去了。
当我出来的时候,
他还在里面。”
2021年6月1日,于欢很兴奋,也格外珍惜。
他在朋友圈里写下一句话:
“往后的日子是崭新的。”
一句话里,有展望,也有担忧。
与社会脱节多年,于欢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快速融入进来。
最重要的,是他不知道社会愿不愿意接纳他。
这或许是所有坐过牢的人共有的焦虑。
于欢在和新京报记者聊天时,也袒露他后悔当时的冲动行径。
触犯了法律,付出的代价很大。
但逼着于欢走上这条绝路,也和当时的极端处境有关。
于欢的姐姐于家乐说,“如果那天于欢没有出来保护妈妈,我也会怪他的。”
2016年4月14日,是于欢一家不想再记起的日子。
“现场乱哄哄的,苏总在和对方互骂。”
苏银霞的员工告诉记者。
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公司大院里来了10个人,大吵大闹,气势汹汹。
他们都是讨债人员。
但并非都是债权人。
根据判决书的说法,除了当中一名1987年生的女子称自己借给苏银霞100万元。
其余都是吴学占雇来的催债人员。
吴学占又是何人?
表面上是地产公司老板,实际上就是放高利贷的。
由于钢材价格大跌,苏银霞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她已经第三次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没办法,银行不给贷款,唯一能借到钱的就只有高利贷。
所以,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135万,月利息10%。
等于每个月要还13.5万,仅10个月利息就已经超过本金。
借这笔高利贷,苏银霞也有自负的成分。
她觉得只要填补上资金链的漏洞,企业能够再次正常运转,一切都能恢复原样。
可惜,她高估了自己。
拿到钱之后,她立即投入公司运作,公司没能救活,自己也深陷高利贷陷阱里。
她总共偿还吴学占184万加一套70万的房子,可债务依然没还清。
利息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可公司无法创收,剩下的17万苏银霞真的还不上。
于是,吴学占就开始雇人暴力催收。
催债人员便在外边的阶梯坐着,到了晚上7点左右,还拉来烧烤架,喝酒烧烤。
这是他们惯用的堵门手段。
无论于欢和苏银霞两人走到哪,他们便派人跟到哪。
他们也没有动手,只是口头上辱骂,给他们精神上的折磨。
可随着第11名催债人员的到来,事情的走向变得不可控制了。
晚上八点多,一名叫杜志浩的男人到了公司大院。
据监控显示,晚上9点50分, 杜志浩和其余催债人员吃完东西后,就进入了大楼。
他们把苏银霞母子,职工刘晓兰,一同带到公司接待室。
杜志浩让苏银霞母子分开坐着。
职工刘晓兰坐在苏银霞对面。
三人被杜志浩等人围着。
“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
没有钱你去卖,
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
刘秀兰说,杜志浩不断地羞辱苏银霞。
还把于欢的鞋子脱掉,捂在苏银霞的嘴上,把烟灰弹在她的胸口。
见到母亲受如此羞辱,于欢想要反抗。
可他稍微一动,杜志浩的耳光就招呼上来。
一个高中生,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
母子两人都被吓得瑟瑟发抖,有气愤,有耻辱,有害怕......
杜志浩似乎很享受这种欺凌带来的快感。
他把裤子脱下来,一只脚踩着沙发,把生殖器怼到苏银霞的面前。
母亲被别的男人这样羞辱,换作你,你会怎么样?
我相信,谁都会成为“于欢”。
甚至,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的于欢,被人死死按在沙发上,眼睁睁看母亲被羞辱。
他紧咬着后槽牙,像一头发狂的野兽,却挣脱不出笼子。
好在接待室侧面是一块透明玻璃,外面的一名工人见状,急忙找到于欢的姑姑于秀华,让她报警。
于秀华马上拨通了110。
她当时一定觉得这事总算能过去了,苏银霞母子有救了。
可绝望来得总是那么快。
根据监控显示,晚上10点13分左右,一辆警车来到源大工贸。
民警们下车进入办公楼,来到接待室里。
于欢和苏银霞看到警察到来,死寂的心又再次点燃希望。
他们急忙和警察说,杜志浩等人动粗。
可对方一直否认,都说只是来讨债,没有动手。
结果,民警说了句“要账可以,但不可以动手打人”就离开了。
从进入这间房间到离开,前后不超过4分钟。
“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
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
站在门口的于秀华,看到杜志浩的人送着民警出来,心里咯噔一声。
她连忙拉着一名女警,苦苦哀求着。
突然,接待室里发生一阵骚乱。
是于欢。
他看到警察离开,害怕的他想追上去,但被杜志浩的人按住。
“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
于欢供词里,说有人扣住他脖子,把他往办公室方向带。
他们甚至用椅子杵着于欢,一直把他顶到桌子旁。
混乱中,于欢突然从桌上摸出一把水果刀,攥在手里,大吼着“都别过来,过来攮死你。”
杜志浩是混社会的,他不相信一个高中娃能干嘛,很嚣张地走了上去。
于欢此时对杜志浩只有恨,哪有理智。
直接拿刀捅了上去,另外讨债的三人也被捅伤。
杜志浩因为失血过多,导致休克性死亡。
2016年11月21日,于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后面的事情,大家也都清楚。
该案在社会引发巨大争议。
大家热议的不是“杀人者偿命”,反而同情于欢,指责死者杜志浩及其同伙过于跋扈。
舆论的持续施压下,最高检察院介入此案调查。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二审判决:
于欢因防卫过当导致他人死亡,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2017年间,于欢父母和于欢姐姐,也因为非法吸储获罪入狱。
直至最近,相继出狱。
为什么网友会呈现一边倒的支持态度?
就像网络上说得那样:
“与其说是我们关心于欢,不如说是我们从于欢身上看到自己。”
当自己最在乎的亲人,被当众羞辱,你会怎么办?
这种生活里的恶性因素,让我们有切身之痛。
尤其是阳夭自己对这件事,是非常有代入感的。
我母亲在我8岁时就因病逝世。
她对我而言,是一个不可触碰的禁忌。
我记得那是上小学六年级。有段时间,经常有些外校的混子在校园附近游荡。
他们多数都是初中、高中就不读书,游手好闲。
假如手上没钱花,就会拦住低年级学生抢劫。
2009年8月10日那天,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放学穿过学校旁边的公园,想走近道快点到家。
碰巧就遇到了两个外校的学生,初三左右。
他们见到我走过去,交头接耳商量着什么,看我的眼神都充满敌意。
“喂,过来!”
其中一个染金毛的男生指着我,很大声喊着。
那时候我也挺怂,嘴上说干嘛,但身体不自觉走了过去。
“身上有没有钱,借来用用。”
黄毛搭着我的肩膀,三根手指互相揉搓着。
我心想给点钱完事就算了,就把钱包拿出来,把里面仅剩的30块给他们。
“这钱包可以呀,一起借我几天呗。
诶,这照片里是谁啊,你女朋友啊?
口味那么重,感觉有点年纪,你喜欢把这样的老太婆?”
黄毛一把就抢过我的钱包,抽出一张照片嬉笑着。
那是我从妈妈遗物中,偷偷留下的一张照片。
也是唯一一样关于她的东西。
“还给我,别乱说!”
我像个被踩到脖子的猫,一下子冲上去要抢。
黄毛抬脚就是一蹬,我躲不及,被踹倒在地上。
“妈的,你越是要我越是不给。
一张破照片,还那么丑!”
黄毛当着我的面,直接把那张照片撕成两半,随手丢了。
刹那间,我真的是头脑空白,失神了片刻。
下一秒,我直觉气血上涌,甩开书包直接扑了上去,和黄毛扭打在一起。
我发疯似地咬住他的胳膊,拳头乱砸在他脸上。
黄毛同伴也立刻上来帮忙,一脚把我从黄毛身上踹开。
“操,跟条疯狗似的!”
黄毛被拉起来,他胳膊已经被我咬出血,呲牙咧嘴的。
可我没想这么轻易放过他,直接从书包里把保温壶抽出来,又冲了上去。
他们可能也没想到我那么疯,士气上弱了很多。
公园里一些大人也注意到我们,连忙上来制止。
结局是我们家赔偿了医药费,对方也给我道了歉。
说这个故事,阳夭是想表达,自己的遭遇相比较于欢而言,要轻得多。
我只是因为母亲的遗照被人撕毁,对方在言语上对我母亲羞辱,就导致我做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
可于欢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母亲被人羞辱,你说他能忍吗?
他该忍吗?
我们甚至不知道,杜志浩当时露出下体,是在苏银霞面前摆晃,还是试图做出更出格的举动......
难道在这个时候,还指望他会冷静思考,“我该不该冲上去,我动手打他们会不会犯法?”
他是人,一个有血气的男人,受辱的是他的母亲!
面对亲妈受辱,他又该如何冷静呢?
我不是什么圣人,也劝不了他人大度。
作为儿子,如果是我的母亲受辱,我也毫不犹豫会做出和于欢相同的决定。
作为守法公民,我更希望我们的法律体制能再优化,靠近这些“看得见的人情”。
究竟个人面对极端羞辱时,该如何应对?
伦理与法律对冲的情况下,公民又该如何应对?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中说的: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性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法律是文明社会的准绳,它的内在精神是温暖的。
如果执法过于机械和冰冷,必会让人寒心,让戾气丛生。
没有人会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社会。
后来,在滔滔舆情之下,于欢由无期,改为5年有期。
这才令所有人觉得公平。
如今,他们一家均已出狱。
往昔已经过去。
曾经的羞辱、反抗、杀戮,都已经不用再提。
他们只需好好相伴,好好经营企业,重新面对新生活即可。
而之于我们,也要相信法律的温度:
纵使世间有恶,有残暴与荒淫,但到底有公平在,有对人性的体恤在。
最后,希望人间只有一个于欢。
世界少一些黑暗,少一些歹毒,你我永远不必涉险,不必再面对“人性,还是人命”的极端选择。
作者:阳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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