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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6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在划定区域内文明有序停放车辆。近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对三亚市区道路的电动车停放现象进行了走访。
黑榜:三亚部分街道电动车乱停放 将非机动车道当成停车场
在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一巷,记者发现,不少电动车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俨然将这里的非机动车道当成停车场,让原本拥挤的道路更加狭窄。在港华商业广场门口,两排电动车紧密停放在路边,其中一排横向停放在道路非机动车道上,将非机动车道占满,导致无法通行。由于非机动车道被违规占用,电动车只能行驶到机动车道上,人车混行使道路更加拥堵,存在安全隐患。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附近的港门村一路四巷,原本不宽阔的道路两旁停放着两排电动车,导致该路段仅能让对向的两辆电动车同时通行。
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一巷,不少电动车违规停放占满整段非机动车道。记者 刘子榕 摄
在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一路四巷,原本不宽的道路两旁停放着两排电动车,导致该路段拥挤。记者 刘子榕 摄
红榜:三亚大东海路段秩序井然 电动车整齐停放划线车位内
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大东海路段,记者发现道路两侧的电动车整齐有序停靠在停车位内,没有违规乱停放现象。
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大东海路段,电动车整齐有序地停靠在人行横道划线的停车位内。记者 刘子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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