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25版)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 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前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形,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同日披露的由立信中联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签 署 人: 杨寿海
董事长
签署时间: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11,542,748,161.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008,906,990.4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995,202.84元,利润总额-159,063,386.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813,433.59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813,433.59元,母公司2020年度报表净利润-175,918,442.98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75,918,442.9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5,918,442.98元,加上母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69,149.59元,减去2020年发放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050,706.61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6,350,308.49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并通过仅指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同意。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2020年度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经综合平衡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330000万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补充确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0336.95万元。补充确认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799.81万元、6372.34万元、114.79万元,合计金额为928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补充确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2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11,542,748,161.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008,906,990.4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995,202.84元,利润总额-159,063,386.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813,433.59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813,433.59元,母公司2020年度报表净利润-175,918,442.98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75,918,442.9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5,918,442.98元,加上母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69,149.59元,减去2020年发放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050,706.61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6,350,308.49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方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2020年度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经综合平衡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330000万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补充确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0336.95万元。补充确认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799.81万元、6372.34万元、114.79万元,合计金额为9286.9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及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6,350,308.49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6,350,308.4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中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1)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2)应收款项融资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3)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4)上述组合中的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将该长期应收款风险等级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八、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经立信中联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分别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立信中联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始创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0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业务资质:立信中联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立信中联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3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2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998.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431.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37.47万元。
立信中联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主要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家,房地产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制造业12家;审计收费总额2,324.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20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毕兴亮,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兵,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立信中联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赵琤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琤,合伙人,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毕兴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兵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琤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措施和自律处分,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本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认为,立信中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立信中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允的对公司进行审计;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互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同)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各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安排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审核各公司2021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拟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330000万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剂。相关情况如下: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确定的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寿海先生,注册资本58077.2873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8号,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农药产品包装物的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核定的定点生产范围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化肥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542,748,161.82元,总负债7,434,218,387.25元,净资产4,008,906,990.44元,资产负债率为64.41%。2020年营业收入4,021,995,202.84元,营业利润-154,950,806.46元,利润总额-159,063,386.8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3,813,433.59元。
2、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安徽国星法定代表人杨寿海先生,注册资本329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红太阳生命科学工业园,经营范围:“三药”中间体吡啶碱研发、生产、销售,甲醛、乙醛、百草枯、毒死蜱、草甘膦、吡唑醚菌酯、次氯酸钠、84消毒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劳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安徽国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国星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国星总资产2,658,278,740.95元,总负债1,064,110,529.27元,净资产1,594,168,211.68元,资产负债率为40.03%。2020年营业收入1,508,073,731.45元,营业利润164,381,104.94元,利润总额165,014,311.49元,净利润144,578,591.10元。
3、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生化法定代表人赵国保先生,注册资本6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芳烃南路168号,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许可证经营)。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南京生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生化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南京生化总资产1,880,102,314.20元,总负债982,349,347.72元,净资产897,752,966.48元,资产负债率为52.25%。2020年营业收入563,336,297.12元,营业利润-38,887,838.76元,利润总额-40,564,758.56元,净利润-35,020,180.35元。
4、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华歌法定代表人陈志忠先生,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办事处九龙五组(盐化园内),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氯化氢(中间产物)、三氯乙酰氯(中间产物)、盐酸(30%)、一氯化硫、邻二氯苯[含量≥98%(回收套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农药、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重庆华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华歌78.8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持有重庆华歌21.20%股权,合计持有重庆华歌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重庆华歌总资产1,592,895,529.79元,总负债1,072,615,981.36元,净资产520,279,548.43元,资产负债率为67.34%。2020年营业收入686,845,759.97元,营业利润-15,893,861.18元,利润总额-16,099,597.74元,净利润-13,870,766.06元。
5、红太阳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国贸法定代表人杨寿海先生,注册资本368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二层2606室,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药、化肥、燃料油(除危险品)和化工产品(限许可证许可范围)的销售,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上海国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国贸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国贸总资产1,095,463,266.11元,总负债740,081,420.47元,净资产355,381,845.64元,资产负债率为67.56%。2020年营业收入26,788,301.16元,营业利润-19,536,286.67元,利润总额-19,535,864.07元,净利润-19,535,864.07元。
6、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瑞邦法定代表人谷顺明先生,注册资本26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红太阳生命科学工业园,经营范围:生物中间体研发、销售,烟酰胺、75%酒精、84消毒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安徽瑞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瑞邦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瑞邦总资产537,719,305.42元,总负债308,595,176.17元,净资产229,124,129.25元,资产负债率为57.39%。2020年营业收入298,720,854.67元,营业利润9,247,361.55元,利润总额8,995,303.71元,净利润8,328,743.54元。
7、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中邦法定代表人陈志忠先生,注册资本118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气化工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重庆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重庆中邦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重庆中邦总资产381,678,998.19元,总负债104,086,044.12元,净资产277,592,954.07元,资产负债率为27.27%。2020年营业收入198,580,452.09元,营业利润63,906,041.84元,利润总额63,894,031.84元,净利润53,498,829.17元。
8、南京红太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国贸法定代表人王国平先生,注册资本306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75号,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的进口、加工和销售;食品、农产品的进口、经销和代理。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消毒剂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南京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国贸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南京国贸总资产400,612,724.13元,总负债346,577,194.86元,净资产54,035,529.27元,资产负债率为86.51%。2020年营业收入21,650,411.28元,营业利润-5,361,793.36元,利润总额-5,284,409.01元,净利润-5,287,371.14元。
9、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华洲药业法定代表人吴焘先生,注册资本2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9号,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加工(按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转让;三药中间体开发、制造及销售;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华洲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生化持有华洲药业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华洲药业总资产936,271,671.53元,总负债546,265,782.63元,净资产390,005,888.90元,资产负债率为58.34%。2020年营业收入540,778,824.77元,营业利润5,684,107.44元,利润总额5,678,963.53元,净利润6,088,628.37元。
10、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安徽生化法定代表人王红明先生,注册资本36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投资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安徽生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星持有安徽生化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生化总资产355,362,732.07元,总负债130,892,189.73元,净资产224,470,542.34元,资产负债率为36.83%。2020年营业收入0.00元,营业利润-6,324,749.64元,利润总额-6,329,209.64元,净利润-6,329,713.29元。
11、重庆世界村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生化法定代表人王金山先生,注册资本368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重庆生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歌持有重庆生化100%股权。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重庆生化总资产195,888,132.90元,总负债168,762,774.09元,净资产27,125,358.81元,资产负债率为86.15%。2020年营业收入45,871.69元,营业利润-7,106,630.19元,利润总额-7,129,783.02元,净利润-7,129,783.0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确定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30000万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32%,总资产的28.59%,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剂。
除本次批准的担保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9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53%;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3274.5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71%。截至目前,公司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不含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对南一农集团的担保总额310000万元、公司对红太阳集团的担保总额19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4.7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7428.26万元(不含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对南一农集团的担保余额118094.26万元、公司对红太阳集团的担保余额39334.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27%。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各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并能够通过对相关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本次确定担保额度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涉及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是为了保证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互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互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3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上述相关准则的要求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首次执行本准则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情形。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下转B5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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