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老旧小区全面实行“一区一案”治理。各地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照“一区一案”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违法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道路系统和出入口、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要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大型商圈、老旧街道和高层住宅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消〔2020〕256号)要求,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在建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建筑电工、建筑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3.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各地要积极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针对老旧小区突出风险隐患,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分类制案、分类整治,将消防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项目,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时间安排
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3月31日前)。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3月至12月)。各地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省住建厅将定期调度各地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地自2021年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聂芳芳 编辑:吕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