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阜城公安全力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专注“破小案、保民生”,尤其高度重视盗窃类现行案件侦破工作。4月12日,阜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码头派出所速破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刘某,化名,男,阜城籍),并成功追回被盗钱物,最大程度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2021年4月11日,刑侦大队接到码头派出所转警称:其辖区孙庄村孙某家发生入室盗窃案,嫌疑人盗得财物后点燃屋内家具,企图焚毁现场。接警后,主管刑侦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该案虽案值不大,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立即上报局主要领导,同时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一路对现场进行仔细勘验,一路围绕案发现场进行排查走访。经过现场勘查分析及海量数据库资源碰撞比对,办案民警分析应为熟人作案,并连夜进行深入摸排分析,最终锁定刘某。
民警随即将该人传唤到码头派出所,当民警问及他关于孙某家被盗一事时,该人回答前后矛盾,还百般抵赖。经过办案民警耐心讲解政策法规,最终使该人“坦白从宽”,据实交待了自己因贪图享乐,为购买心仪的手机才萌生入室盗窃的念头并企图纵火焚烧现场的犯罪事实,懊悔不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阜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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