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4月1日发布通告称,自2021年6月1日起,扩大周口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控区域,实行禁售、禁行和禁停管理。但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所称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
周口市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企业、商户和个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非法拼装、改装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销售非法拼装、改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6月1日起开始的禁行区域包括:开元大道以北、太清路以南,武盛大道以西、龙源大道以东(不含以上道路)。
高铁片区:太清路(不含)以南、文昌大道(含)以北,武盛大道(不含)以东、高铁大道(含)以西,高铁落客平台及广场周边区域。
火车站片区:开元大道(不含)以南,周运大道(含)以东、工农路及迎福路(含)以西区域。
淮阳区遵照《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实施。
通告表示,从事邮政、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和残疾人(下肢残疾)助力车,经有关部门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后,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限制。
禁行禁停时段为,全天24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销售企业和商户不得占道经营,店外销售。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禁止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禁行区域内道路两侧停放。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清理。
而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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