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定政公〔2021〕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下列这些集体土地经晋政地字〔2021〕55号文件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定襄县人民政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及《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5〕25次)会议精神,现将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1.批准征地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1〕55号
3.批准时间:2021年2月2日
4.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
崔家庄村:①崔家庄村0103号图斑;②崔家庄村0103号图斑;③崔家庄村0044号图斑;④崔家庄村0044、0103号图斑。
地类和面积:建设用地2.9517公顷。
赵家营村:①赵家营村0083号图斑;②赵家营村0083号图斑;③赵家营村0083号图斑。
地类和面积:建设用地2.2688公顷。
牛台村:牛台村0058号图斑。
地类和面积:建设用地0.5001 公顷。
蒋村村:①蒋村村0068号图斑;②蒋村0148号图斑。
地类和面积:耕地0.50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1公顷;建设用地0.0966 公顷。
三、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36675元/亩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县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定襄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忻州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