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洱县勐先镇和平村的山林里,有一块石碑历经两百多年的斗转星移,风霜雨雪依然挺立,上面的碑文是这样写的。
永远遵守
为公禁,箐养树木,以厚水源,灌荫田亩事,凡东洒人户,公同约禁,各宜遵守。毋许越界砍伐树木,若有违禁不遵者,罚银三两,祭神公费,箐中育树,前止秧田,后至山梁止;箐右育树,前至神庙,后至山岗止,箐左育树,齐界石内止,乾隆六十年初二月初一日公禁立碑为记。
这块立于两百年前的石碑,正是源于当地先民的一个共同的约定,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而立下的“护林约禁碑”,以警示子孙后世。然而这块碑并不是一直屹立于此的。
“你别看现在的森林长得这么好,1979年的时候因为过度开发这些山坡都是光秃秃的,后来到1984年出现了一次百年罕见的泥石流灾害,这条箐的泥石全部冲到了农户的家,淹没了农田,结果也把这块碑也冲了出来。”说到石碑出现的经历,在和平村工作很长时间的村委会副主任张文升如数家珍。
据说,自1984年那场泥石流灾害之后,人们根据发现的这块“护林约禁碑”所记录的内容才有所感悟,生态植被是需要人们共同爱护和守护的,只有维护好生态环境,人类才能更好的生存发展。
自此,宁洱县勐先镇村民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通过村规民约,对乱砍滥伐行为相互监督,引导村民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资源,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个碑也可以想象到曾经可能也发生过这样的灾害,以前一下雨就是成片的泥石流,要水的时候就没有水,现在这些植被好起来,像小鸟、野鸡这一类的小动物是成群了,野猪也是时不时的跑下来。这个碑就是老祖宗给我们立下的规矩,要保护资源,人与自然的相处也和谐起来。”张文升说道。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秉承着先辈们的约定承诺,在勐先人民的共同维护和努力下,眼前的勐先镇早已青山连绵田舍如画。
普洱广播电视台云上普洱
供稿: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杨媚 李淸 高夏龙杰 左贵成 陈发坤
编辑:付利琨 王若宁
编审:易垚宽
监审:罗成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