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派驻检察室一直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它与群众联系密切、接触广泛,被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瑞安市检察院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分别于1998年12月、2013年1月在塘下、陶山、马屿三地设立检察室,把法律服务和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今天,小编便邀您听一听瑞安市检察院三个检察室的故事,看一看它们是如何守护老百姓的“岁月静好”,评一评它们是否忠诚履职不负期待。
马屿检察室
马屿检察室,于2013年1月挂牌成立,现辖区为马屿镇、高楼镇、曹村镇、平阳坑镇四个乡镇,在坚持检察职能的前提下,紧抓监督和服务主线,促进司法规范化,通过办理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深挖背后根源,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曾获评温州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温州市创建法治基层站所工作示范单位、瑞安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2020年被马屿镇委镇政府授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被确定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联系点。
建设“一室一品”,助推公益诉讼工作
2020年,马屿检察室作为全省基层检察室联系点,以建设“一室一品”为抓手,下沉检力,加强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把助推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积极探索“四大检察”在基层检察室的融合式发展,切实发挥检察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8月,马屿检察室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了解到高楼镇政府曾根据瑞安市出台的“一事一议”机制对村集体自行决定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提供资金补助。该案中涉及的高楼镇彭宅村自留山水果林基地便是根据这一机制在政府资金补助下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这本是提高集体和村民收入、改善村民生活水平的好事,然而被告人施某甲、施某乙作为项目负责人,却在未取得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情况下,私自砍伐树木、开采矿石来修建基地机耕路,致使21.74亩林地遭到毁坏,给当地森林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这引起了马屿检察室的关注。因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会是偶尔事件吗?带着疑问,马屿检察室主动联合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监督活动。
通过梳理研判、走访调查,马屿检察室发现高楼镇原文湾村、潘营村在项目自行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大量林地被破坏且未修复的情况。2020年8月,该室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督促相关违法行为人恢复被毁林地原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同时,向高楼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协同林业主管部门恢复被毁林地原状。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促相关行为人补办项目用林手续、责令进行边坡整治复绿工程的同时,也以此次检察监督为契机,以年度森林卫片督查为抓手,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采矿及非法占地等排查工作,并出台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该市森林资源。
据悉,针对上述线索,马屿检察室成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2件系重大案件,关于该系列案件做法、成效的书面材料收录于省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内刊。
近年来,马屿检察室在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之余,充分发挥贴近老百姓、了解民情的优势,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积极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强化对“两所一庭”刑事侦查、民事审判、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创新调解方式方法,积极化解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讲好具有马屿特色的检察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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