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
可偏偏有人心存侥幸。
11日凌晨时分,
两男子到鱼梁洲放烟花,
被夜巡的民警逮个正着,
烟花被收缴不说,个人也被。
罚款
2月11日凌晨2时许,鱼梁洲警方夜巡民警发现有人环岛景观带快乐水岸烟花燃放烟花爆竹,立即赶往现场制止,并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两名嫌疑人及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带回水上派出所处置。
经讯问,两名嫌疑人均非鱼梁洲居民,当晚聚会后一时兴起,从周边乡镇购买烟花爆竹后来到鱼梁洲燃放。民警现场收缴19种,76盒(袋)烟花爆竹。民警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并对二人均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春节本是喜庆团圆的节日,请不要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破坏了一家人过节的心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确保襄阳市良好空气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拨打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来源: 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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