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事件近期比较热,把公众反家暴的热情调动起来了,家暴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了,不仅如此还有网红蹭热点搞出了“另一个拉姆”,声称一个前女记者嫁到落后地区后同样被家暴,也成了热点。本身来说这是好事,说明了中国人意识在提高,对家暴不再容忍,但事实这两起极端事件根本就不是家暴案,而是普通的谋杀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中对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定性非常严格,不存在误判,一律以动机和事实的结果定罪,拉姆事件中唐某纵火造成死亡,别说两人已经离婚,就算还是夫妻,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跑不了的。而另一个拉姆案中,前女记者被打成重伤,认定故意伤害罪证据足够了,只是当事人没有报案,公安机关不知道也就没有管而已,如果公安机关知道这都是公诉案件了,非抓人不可。
家暴是指对经常性地对家庭人员实行的轻微暴力行为,打老婆、打孩子、打老公是家暴行为还是故意伤害罪,一个要看伤重不重,一个要看是不是经常打。家暴指的是经常性地打但没什么严重后果,伤不重,每次伤害都达不到轻伤以上标准,报警后验伤不构成犯罪,但次数很多的,属于家暴。顺便说一句,大家熟知的“床头跪”“跪搓板”才是标准的家暴行为。
以前电视上就播过一个案子,一个男人很会打人,打老婆从来都会控制力度,每次都把老婆打的下不了床,报案后警察来验伤,又不够轻伤标准,不能抓,几年下来攒了十几张报案验伤单,反家暴立法后他还打老婆,还在叫嚣你打110啊,看警察管不管你,结果这次直接被抓了,因为多次打老婆被定性为家暴抓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管的就是这号人,而不是管杀人重伤案。杀人、重伤自有刑法来管。
反家庭暴力深入人心是因为冯远征主演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冯远征演了一个心理变态的人,第一个老婆被他打断了肋骨后来自杀,第二个老婆被他打断腿。其实这剧早已不是反家暴的问题了,对家庭成员的伤害严重到一定程度就是普通的故意伤害罪,根本用不着反家暴法来管。
对拉姆事件谈反家暴那是直接用错了法律,反家暴法不是管理这些变态杀人狂的,管的是那些认为只要没打伤打家庭成员就不算事的人的。对家暴零容忍指的是不准打,而不是不准打成重伤,反家暴管得是普通意义的打,就是验不出什么伤那种。
拉姆事件的凶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是因为家暴,而是因为纵火烧死人犯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家暴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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