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每个驾驶员熟知的要求
但蜀黍在执法过程中依旧还是能査到不少人
有酒后驾车的现象
其中,下面这位“酒驾”司机的情况
要特别跟大家提一提
警惕“隔夜酒”
侥幸勿存留
案件情况:
2021年01月11日14时06分,我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新汽车站路口进行正常检查时,发现山西省翼城县居民赵某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驾驶陕A*****号小型轿车,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7mg/100ml,我大队四中队民警将其当场查获。
据当事人称述:2021年1月11日凌晨1时左右,在家里吃夜宵时,喝了三两低度汾酒,然后就休息了,第二天13时50分左右,驾驶陕A*****黑色蒙迪欧牌小型轿车从家去消防队附近行驶到八一路新汽车站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翼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民警查住。
处理结果:
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分分值12分的处罚。
看完后你还认为
喝点酒睡一觉
第二天一早就可以开车上路了吗
睡醒≠酒醒
我们要注意的是
酒驾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
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
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所以各位驾驶人朋友
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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