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开始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规定》全文只有四条,
300多字,
篇幅短小精悍,
但“含金量”很高,
对公众关心的问题
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起来看看!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哪些人可以监督?《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怎么处罚?《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漳州广播电视报
来源:人民日报、福建日报
编辑:林 成
审稿:陈文宏
监制:赖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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