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栖霞公证处适用《民法典》新规定,办结了一起继承公证申请,新鲜出炉了首份继承公证书。
栖霞市民张某于2021年1月在因意外事故去世,名下遗留有一辆车、银行存款若干。张某的父母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银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随即来到栖霞公证处咨询,要求办理继承公证。栖霞公证处公证员助其填写了继承公证咨询单,并根据其实际家庭情况,列出了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同时,公证员也主动向张某的父母宣传绿色继承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张某的父母顺利备齐材料,再次来到栖霞公证处正式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要求,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办理继承、放弃继承的权利义务,适用了新的告知书、继承声明书文本、询问笔录等。
栖霞公证处将继承公证书及时交到了张某父母的手中,顺利协助其前往相关单位完成了后续事项。 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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