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半左右,蒋垛镇东环路与普济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与一辆白色小车相撞,两车受损,所幸驾驶员均无大碍。
接警后姜堰交警大队顾高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正三轮摩托车车头朝南侧翻在路东,白色轿车冲进了东侧几十米远的沟渠中。
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说,当时他由南向北行驶,快到路口时看到轿车从西边过来后赶紧刹车避让,但轿车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丝毫没有减速直接撞了上来。
据路口监控画面显示,路口没有任何遮挡,视线良好。行驶至路口时,双方均未观察,拒不相让,强行驾车通过导致对撞。
事故勘查交警注意到,在东西路上设置了明显的停车让行标志。显然,白车驾驶员行至路口时根本没有注意。
大家也都知道
过十字路口要看信号灯
但路口没有红绿灯
又该怎样通行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此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文章来源:姜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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