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痴男怨女问沈爷》,作者沈宏非。作者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老公的女下属们》
我老公是单位领导,手下是一众女生,莺莺燕燕。现在大家都玩微博,我烧饭带孩子之余也注册了一个玩。最近我发现老公的微博,每每说了什么,都有一个女下属跟帖,两人积极互动,我老公发个今天喝多了头疼,她就回个哦你又喝多了啊快喝杯茶之类。我看得很火,要不4要跳出来发飙?
这位闷绝人妻,你老公在微博上和下属积极互动,作为领导,这叫密切联系群众,不管在线上还是线下,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是好事,是一种优秀的工作作风。谁说粉丝不是群众?至于该群众是男群众还是女群众,你烧饭带孩子之余,就不要有分别心了。
至于被你盯上的那个女群众,虽然你我都还没有听到过“密切联系领导”这一说,但退一万步讲,身为女下属,拍拍领导马屁,套套近乎,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你烧饭带孩子之余,亦宜以平常心视之。
再说了,即便你老公不是领导,但是既然玩开了微博,谁不想拉高自己的人气、给自己多弄几个粉丝呢?因此,多发言,多回复,多搭讪,多互动,算不上骗你,只不过是骗粉。犯不着上纲上线。
另外,你提供的互动记录,我也看不出什么大问题。你老公说“今天喝多了头疼”,她回“哦你又喝多了啊快喝杯茶”之类,这个难道有什么不妥么?“今天喝多了头疼”这句话,你老公跟任何人讲,跟你、跟邻居、跟保安、跟钟点工、跟110,哪怕是跟急诊室的护士说,他得到的回答,想必都会是“哦你又喝多了啊快喝杯茶”或者之类。什么时候,等你抓到那个女粉丝不只是建议他喝杯茶,而且还鼓励他“喝杯茶再吃几粒伟哥”时,再写信给我或者直接报警不迟。
尽管无不妥亦无伤大雅,但是,如果你仍不放心,那么,你在烧饭带孩子之余既然也注册了微博,就不要继续潜水了。非但不再潜水,而且要在“自我简介”里注明你就是某某领导的老婆,同时把你老公及其女下属全部都给关注上,然后,不仅要积极与你老公互动,还要更积极地与他的那些女粉丝互动——当然,也得注意循序渐进,不露痕迹,从初动,到复连动之,再过渡到大动之。这样一来,那些女粉丝若是晓事的,还没忘记什么是“八荣八耻”的,至少在言语和态度上定会有所忌惮,知难而退。有道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刀。有刀在手,你的烦恼不也就迎刃而解了么?
当然,浮出水面的姿势,不应该是你说的那种“跳出来发飙”,千万不能用力过猛,搞到水花四溅。你的“脱潜”若是太高调,太强势,太逼人,一个不小心,搞不好反而会弄假成真,逼良为娼。也就是说,会把假的变成真的,让明的转入地下,本来是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好领导和一群关心领导的好群众,活活被你弄成奸夫和淫妇;本来是逢场作戏说官话,生生被你逼成真抓实干办实事,你道冤是不冤?
最后,还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要与你交代。你老公,是个领导不假、但他是哪个单位以及哪种单位的领导?这个你没说,这个很重要。你知道、从电视台到呼叫台,从夜总会到老鼠会,从电商城到足浴城,哪一个不是单位?哪一处没有男领导在那里领导着一众女生以及莺莺燕燕?如果是,你就当没写过这封信,我也当什么都没说过。
拉黑自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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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14年的男生被私生活很乱的同校女1周睡2次,还该相信他吗?
原标题《坚持不打第一枪》
一个认识十四年、喜欢我、但是我们没有正式交往的男生,被一个微信认识三十天、同校、能够天天见但私生活很乱的女生勾引睡了,他是处男第一次,我不介意这个,但是我介意的是他们一周里睡了两次。现在他表示因为女生实在太乱了,他不会要,那段关系必须消去,并且还是喜欢我(我是一张白纸)。那您觉得我应该相信他还是直接放弃?其实是觉得心里已经有明确的答案了,不过还是请沈老师直接骂醒我吧!
这位白纸妹,你主动求骂,我还偏偏就不骂了。我没那么好说话,更不是有求必应。不但不骂你,还要和颜悦色地与你谈谈心——说实在的,你的故事激起了我老人家暌违已久的好奇心。最让我好奇的,是密布于你心中的那些神秘的数字,第一组:“认识十四年”和“认识三十天”;第二组:“第一次”和“一周两次”。我怀疑,你所有的冤屈,你一切的悲催,似乎全部都隐藏在这一科学而严密的数字逻辑之中。
认识十四年,交往没正式——这是个校园爱情故事对吧?那么,掐指一算,你们的年龄,大概也就在二十上下对吧?二十减十四等于或约等于六对吧(我数学差,劳您驾再次核对一下),根据这一演算结果,你二人,大概在幼儿园大班时代就认识了对吧?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就只能遗憾地告诉你,就恋爱关系而言,在你们的“认识十四年”里,至少有十年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你们俩,相当于只认识了四年。这四年,再按“喜新厌旧”的情感法则折旧一下,打个对折,剩下也就两年。
和两年(七百三十天)相比,三十天虽然只能算个零头。可是,关系的稳固,感情的深浅,从来都不跟数字的大小成正比。只听过“一夜夫妻百日恩”,却从未闻“百日夫妻一世恩”,更何况你们连一夜夫妻都不曾做过。
第二组数字:“第一次”和“一周两次”。你不介意他把“处男第一次”给了别的女人(而且是一个用机摇出来的女人),反倒更在意“一周里睡了两次”。看到这里,我也算看出点门道来了,相对于数字符号,你其实更介意数值。也就是说,你更重视“第一次和“一周两次”以及“认识十四年”和“认识三十天”之间的差异。我担心,你玩“斗地主”的时候,会不会理直气壮地用你手里一对“3”去压上家甩出的一对“2”?
搞完了搞脑子的数学,再来谈谈我比较擅长的语文吧。相识十四年(或两年),也表过白,居然还没有“正式交往”——我估计,你所用的“正式”一词,联系上下文,与其说是“还没正式恋爱”,不如说就是“还没上过床”更对吧?十四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从第一性征到第二性征,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你们的关系,就是只认识,只表白,不“交往”?这种恋爱策略,不得不让我想起国防大学的张召忠少将就中、菲黄岩岛冲突提出的那个伟大战略方针:“中国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决定了中国的基本态度不会打第一枪,但是中国也要采取一些预防性动作,用积极的方式来防止对方打出第一枪。”
截止到发稿为止,张将军的策略很成功,而你却败了:你坚持不打第一枪,却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性措施,结果让对方打出了第一枪,而且一周内还打了两枪。
事已至此,窃以为当务之急并不是要在去留之间做出抉择,而是先冷静下来,对你的数学观以及建立在这一另类数学观之上的恋爱观做一次彻底的矫正。唯如此,你才能免遭被骂醒而得享长久的自然醒。既然他已经用“一周睡了两次”来证明了“那个女生实在太乱了,他不会要,他还是喜欢你这张白纸”,那么,接下来你要自证的,就是在以下三种恋爱类型里,究竟要选哪一种:文艺型,不考数学,只考语文;普通型:文理并重;二逼型:语文数学皆免,只考生理和体育。
摇手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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