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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包头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接到部分购房者咨询,询问青山区兴胜镇宏庆德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宏庆德·雅苑(12#、13#、14#号住宅楼)”项目的住宅是否可以购买。
经中心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宏庆德·雅苑(12#、13#、14#号住宅楼)”项目是兴胜镇宏庆德村村民委员会利用村集体自有土地建设的村民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约1.38万平米,共3栋多层住宅楼,住宅120套。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村集体建设的用于安置村民的房屋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集体土地上村集体建设的住房是不允许对城市居民销售的,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法上市交易等诸多风险。
在此,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提醒广大购房者,请谨慎购买此类房屋。购房时也要查看所购房屋的“五证”,切莫因贪图便宜,造成自己权益受损。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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