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顺昌、丁瑞金、叶维新、苏毅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景阳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桂森提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 决定:
免去陈俊杰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王昭昭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洪永佳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廖徐伟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俊杰同志南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同时,经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林建辉、陈文举2位同志辞去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潘用球、黄金立辞去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桂森提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黄育奇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汉沂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会上,依法补选杨永裕、杜明星2位同志为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的起草说明(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提交);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讨论、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来源 :南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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