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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年冬,我的家乡,安徽望江,花季少女,溺水死亡。自家之丑,本不该言,且就事实,问之一二。
追问1:
舆论哗然,死于何命?
或曰:人民警察目视沉水,见死不救。于是,自媒体讽之,人民怒之,道德谴之。
或曰:少女之心自杀已决,人民警察也是人,警察之命亦为命,以命抵命是枉然。
舆论之争,或陷入严肃的政治立场之争,以之为“权威不可置疑”,人民当与官方站立一起,共抵别有用心之媒之人利用、渗透。
或陷入简单的道德立场之争,骂之无能、无为,甚至无耻,妄为人民警察,矛盾被指向“警察一般”或“警察个人”。
追问2:
果真如此?人民内部矛盾不可协调否?以结果类型为例,且看之:
一类:双胜。人民警察救得人民,群众欢呼之!
二类:双败。人民警察与人民双双溺亡,英雄称呼之!甚至舆论倒转,谴责自杀之人糟了英雄命。
三类:一死一活。或英雄牺牲、少女救活,舆论重复二类;或如现实呈现,警察活着,人民死了。
追问3:
为什么警察没有及时下水救援?
从视频观之,警察似乎是赤手空拳而来,没有带救援设备如救生圈,没有“带”会水之警,没有带消防兄弟。
重要的事只说一遍:这只能是一场要么英雄,要么狗熊的救援。
从此看,央视评论“挽救一个生命,不应该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似乎】是正确的。在“无能为力”的前提下,我们的人民警察选择了“本能自救”,从功利主义最大化原则看,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追问4:
但我们应该继续追问,为什么“警察”作为一项职业,基本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应急能力如此差劲,恍若虚设?
“过度劳动”已成为新时代的特征,并不仅存在于工厂、互联网公司和资本主义的体系。据我所知,无论是警察系统,还是一般的行政系统,“过度劳动”已经是常态。以干警朋友反映为例,每天一般只能保证4小时左右的睡眠,节假日还可能面临“紧急事件”,掉头发、免疫力下降、记忆力衰退。
简而言之,不忍直视。
追问5:
既如此,他们在“过度”劳动着什么呢?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很难给出量化,但可作质性讨论。这个问题可细化为:他们有多少时间放在真正的“专业训练”上?有多少时间花在为接受上级检查而做的数据、材料的准备?在他们每天的劳动时间中,有多少比例是有效的,有多少其实做的是毫无意义甚至是重复性的无用之功?
这个问题,唯有他们自己知道。
例如,最新消息称当事带队副所长聂某某曾在杨湾镇工作时,有参加“防溺水安全培训”,并担任交通通讯组组长。(参:https://zx.sina.cn/sh/2020-12-06/zx-iiznezxs5516074.d.html)据预案内容显示,内容就包括: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追问6:
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他们既是过度劳动的人民公仆,但面对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却又无能为力。
他们像是活在“套子”里的公仆,是困在形式主义系统和制度中的同胞,是受着数据和材料支配的可怜人,是我们同情和怜悯的对象。在缺乏训练、技能,毫无救援准备,每天又沉沦在过度劳动的前提下,悲剧似乎是必然的。
而所谓系统和制度无非就是他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的基础,要做的不是惩处一地或一人,而是改变“他们”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
追问7:
难道说,这要把责任全部归为系统和制度?
不!他们是人民警察,是有意识的生命,他们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在接警那一刻起,按照自己作为一个警察的“自由意志”去行动,去启动基本的应急预案,等等。
但是,他们的自由意志又是如何在集体和自我的实践中逐渐丧失的呢?
不!他们是人民警察……
但是,他们的自由意志…..
不!……..
但是........
………
这是一个循环的追问,但不要害怕循环,或许这种反思每循环一次,就会有(任何)一个生命被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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