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有媒体报道罗志祥再惹争议。据当地媒体称,罗志祥在自家豪宅顶楼修建了硕大的露天泳池,但是被投诉与实际施工图不符,随后,被当地相关部门限期30日内自行拆除,否则违建将被收费强制拆除。
罗志祥两年前花2.7亿台币购置台北内湖24、25楼顶层豪宅,将其打通,并动工在25层打算建游泳池,欲使之成为拥有空中泳池的豪华别墅。
不过,此举遭该栋楼的其他用户反对与不满。被检举后,罗志祥答复已获得楼下住户同意。可是他所说的楼下住户指24楼豪宅户主,也就是他自己。从罗志祥的答复可看出,要么他不懂更改房屋结构须考虑楼宇承重等因素和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以为更改房屋结构只要征求直接被影响到的次楼层房屋户主同意即可。
这大概也是他买该栋连层豪宅的原因。要么他就是打算偷偷私自增盖泳池。考虑建筑师给罗志祥画设计图时会提前向打算建游泳池的罗志祥分析种种专业问题,所以罗志祥不会存在法盲情况,他就是打算瞒混过关偷盖泳池的。
此前罗志祥经纪人曾回应称,只是一般的顶楼露台造景,并且都是遵守社区规定的。
今年4月,罗志祥就曾和朋友包下宜兰别墅,邀约了20个辣妹办了泳池趴,看来罗志祥是想把泳池趴开到自己家。
以罗志祥的财力,想要泳池完全可以自己买一栋别墅,何必让一整栋楼的住户都跟着他承担违建风险呢?
虽然工作室表示只是整理景观,一切合法合规,可是限拆的文件已经下发,想赖也赖不掉了吧!好好的在楼顶盖什么游泳池呢?要开私人泳派吗?那你应该买私人别墅,而不是买商品房的顶楼。
自从罗志祥被冠以“时间管理大师”的名号后,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现在又闹出这个丑闻,真的雪上加霜,但也是咎由自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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