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已在市住建局进行了备案的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予以公示。
提醒广大市民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若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在选择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选择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索取正式发票或收据,减少交易风险。
2020年11月25日
▍编辑:绵江涛声|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住建
▍整理: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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