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泰安报道
11月13日,泰安消防曝光了4起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泰安市泰山区西刚炒鸡店“9.13”火灾
2020年9月13日7时30分,位于迎胜南路路东的泰安市泰山区西刚炒鸡店发生火灾,火灾烧毁了厨房及周围房间部分物品,无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饭店员工用火不慎,燃气灶火焰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山东省消防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泰安市泰山区西刚炒鸡店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的处罚。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老厂区“9.15”火灾
2020年9月15日21时19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岱阳大街西段厂区一车间发生火灾,火灾烧毁一座废旧车间的北侧部分墙面,无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泰安市圣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拆除车间过程中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施工单位泰安市圣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九万元的处罚决定。
泰安市泰山区五马新时代“9.17”火灾
2020年9月17日19时00分,泰安市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五马新时代)四楼老年女装区域中青8组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平方左右,损失约1000元,无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四楼中青8组西侧杂物间的照明线路故障引燃下方的杂物。
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泰安市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九万元整的处罚。
泰安市泰山区增瑞绳网有限公司 “9.20”火灾
2019年09月20日19时16分,泰山区灵山大街上高街道办事处西路北的增瑞绳网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烧损砖木结构房屋一间、棉线800公斤,直接财产损失约20000元,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350平方米。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工作人员徐某将电子秤插上电源充电导致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泰安市泰山区增瑞绳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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