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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ID:zhangwoluzhong)
(已获作者授权)
9月25日,鲁中晨报滨州记者站官方微信公众号鲁中滨州刊发了《阳信县一卫生院向18个村卫生室收钱!不许转账!只收现金!》的报道。
时隔半个多月,记者回访得知,温店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已经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的查体设备款已经全部退回,并就本报报道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但同时,本报再次接到温店镇多个卫生室反映来的新情况,举报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涉嫌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老年人查体情况违规造假、变向套取国家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雇佣没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员从事查体工作等新问题。
首先,我们回顾下9月25日刊发的报道,全文如下:
群众举报:
卫生院违规向18个村卫生室收费
9月下旬,阳信县温店镇群众向鲁中晨报反映,称阳信县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向辖区的18个村卫生室收取查体设备款,每个卫生室交2000元,要连交5年。阳信县温店镇中心卫生院不允许这些卫生室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只收现金,并且不给开发票和收据。同时,该卫生院还涉及扣发卫生室基药补助、挪用新农合报销款、克扣管理公共卫生档案费等多个问题。
9月23日,本报记者赶到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及阳信县卫生健康局采访,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回应!卫健局提供卫生院整改说明
10月12日,本报再次联系阳信县卫生健康局,得知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就本报报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向本报提供了一份《关于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收取查体设备款等问题整改情况说明》。
以下是全文:
关于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收取查体设备款等问题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网络舆情反映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向卫生室收取查体设备款、扣发基药补助款和克扣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费等问题,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反映收取查体设备款问题。反映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向各村卫生室收取信息化查体系统设备款,要求辖区内18个卫生室每年向卫生院交2000元,连续上交5年的情况。
9月28日上午9:00,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召开院委会会议,共同研究该问题处置办法,经院委会成员一致同意,将每卫生室收取的2000元查体设备款原封返还卫生室(共14处卫生室,共计28000元);又于当天上午11:00召开卫生室会议,解释目前情况,并把收取的2000元设备款立即退还给了卫生室。
二、反映不按时发放基药补助款问题。卫生室每月300元的基本药物补助款自2020年以来一直未发放问题。
由于近年来,我院效益一般,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一切为疫情让路,人财物各项支出太多,财政赤字较大,负债经营,在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中属于财政最困难的乡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得不到保障,导致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款未能及时发放,医院主要负责人正在积极协调筹集资金,9月30日已将基药补助款全部发放到位。
三、反映拖欠新合报销款问题。
经核实后,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报销款已发放至2020年8月份,并不存在挪用及拖欠情况。
四、反映公共卫生档案管理问题。反映6周岁以下的儿童档案,正常都应该由温店镇中心卫生院负担和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费用每人60多元,发放到手仅20元左右等问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级卫生室有责任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6周岁以下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及随访工作”。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补助到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资金不低于总公共卫生资金的40%,2020年上半年公共卫生经费卫生院支出率为(第一季度占比40%,第二季度占比44.67%),已足额拨付到卫生室,不存在以上反映问题。
鲁中晨报记者核实得知,多个卫生室在9月28日收到了之前交上的查体设备款,9月30日,收到了2020年以来的基药补助款。
反转!多名村医举报卫生院
本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但万万没想到仅仅是个导火索,曝光一系列问题。据了解,温店镇多个卫生室负责人向记者反映,温店镇中心卫生院还存在多个问题,并将举报的情况发给了本报。
以下是举报全文:
举报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存在的情况
一、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正院长季东涛,副院长吴健。
在2020年9月2号下午吴健下达院长季东涛的通知“收取查体设备费2000元”让下午下班交给财务处,经鲁中晨报记者报道并上网公布消息后,在2020年9月28号上午11点左右已集资(2000元)的卫生室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院长季东涛和医院人员现场退款,退款后卫生室及时领回医院非法向卫生室收取查体设备费(2000元)。
二、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成立康复科、国医堂科室,科室医生是我们卫生室人员组成,在卫生室担任卫生室所长,在医院上班让一些病号,不该住院的,办理上住院手续,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情况,在敬老院设上医养结合科,不需要治疗的也治疗,等情况。
三、在给老年人查体情况违规,造假情况,变向套取国家公共经费,老年人查体项目不全,医院公共卫生科人员,是从社会雇佣就闲杂人员,也没有专业(医师或乡村医生)知识,在老年人查体过程中,疾病查不清楚,群众有病查不出来情况,群众反映对老年人不负责情况,(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没有合同,没有聘书没有相关的资历证明,被医院聘用),望有关人员详细调查取证。控制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的专家,我们卫生室乡村医生所干公共卫生工作,他(医院卫生科人员)们说合格就合格,不合格就不合格。不合格就扣钱或是罚款。不知道扣的款去向,不明不白。
我认为在医院干公共卫生的人员必须有资质,有职责有责任有义务来纠正各个卫生室健康档案存在不完善的工作。现在我们卫生室不会的工作,没有指导,只知道扣钱。
四、从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国家有基药补助,医院是按每月一名乡医补助300元,卫生室有2名乡医补助600元,这个事情不合理,基药补助应该是按进药多少补助才是合理的。
五、公共卫生工作是基层乡村医生的必须工作,“三级医疗网底,网底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早在几年就报道,现在我们卫生室基本没有别的多大收入,靠这点公共卫生维持家庭生活。现在医院领导对我们卫生室的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视而不见,就知道扣款情况。
望有关人员得到重视和谅解
附聊天截图:
后续!卫健局通报处分卫生院负责人
10月13日,针对此事,阳信县卫健局向本报转发了温店镇中心卫生院最新的情况说明。
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被举报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根据反映我院向卫生室收取查体设备款、成立康复科、国医堂由卫生室人员组成、老年人查体违规、基药补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反映收取查体设备款问题。
9月28日上午9:00,我院召开院委会议,共同研究该问题处置办法,经院委会成员一致同意,将每卫生室收取的2000元查体设备款原封返还卫生室(共14处卫生室,共计28000元);又于当天上午11:00召开卫生室会议,解释目前情况,并把收取的2000元设备款立即退还给了卫生室。
二、反映成立康复科、国医堂由卫生室人员组成问题。
康复科、国医堂两个科室的工作人员均与我院并确定劳动关系,凡是住院患者都必须符合入院指征方可办理住院,并且都能得到有效治疗,不存在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情况。
三、反映老年人查体违规、造假问题。
老年人查体时,由各社区卫生室负责组织辖区老年人查体,遵循老年人本人意愿,个别老年人因为自身原因不方便参加其中的查体项目;老年人6+2查体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血脂、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但是由于有限的体检项目和疾病的发展规律,无法对老年人所患的全部疾病进行诊断;
公共卫生考核项目是否合格也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指导进行评判,我院有成熟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把每个工作量都能合理量化,并与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工资高低与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呈正相关,有差距理所应当;根据我院年初工作安排,每月至少一次对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且将督促指导情况及时反馈各卫生室,督导原始记录统一存档。为了公平公正我院每季度公共卫生考核都是请其他兄弟单位来进行考核。
四、反映不按时发放基药补助款问题。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央确定的服务人口数,东、中、西部地区(不含青岛,下同)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元、6元、8元;省级财政根据上述补助政策对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4000人,配置2-4名乡村医生,东、中、西部地区每名乡村医生每年分别补助2400元、3600元、4800元。
阳信县温店镇中心卫生院
2020年10月13日
10月16日,记者从阳信县卫健局获悉,纪委相关部门已经处理了相关人员,阳信县温店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阳信县卫健局也对各卫生院做了全面整改。
笔者看完后,心里在想:若不是有群众向媒体举报“该卫生院违规向村卫生室收费”的话,近20个村卫生室就白白交了冤枉钱!若非如此,村医的不易又有谁知道呢?而该卫生院两份所谓的“说明”看似回应了,但事实上回应如何相信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即便当地卫健委表示该卫生院已经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也无济于事,笔者认为仍然无法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通过这件事,更加直接告诉上级领导们如何处理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之间的所属关系,近年来曝出的种种问题,都在说明当下两者关系的“畸形”,由于卫生院占主导地位下,村医在这种模式中吃了多少闷亏呢?答案不言而喻。
来源:鲁中晨报(ID:zhangwolu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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