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老李今年60岁,无业,无儿无女,没有经济来源。为了弄点钱花,老李假装自己是一名退休干部,在公交站找孤身一人的中老年妇女,跟她们聊天搭讪,或说能帮她们介绍工作,或说能给找对象,甚至是他自己要找对象。这些妇女看对方是个退休干部,也就当真了,然后老李就会向她们收取各种介绍费,钱一到账就把对方拉黑。这些中老年妇女因为长期在家,接触社会少,而且面对的是一个60岁的老汉,更加没有提防心了。当然,这些妇女也不全是为了自己才会上当的,有的是想给家里的孩子找工作找对象,有的是想给自己找个老伴。妇女们被骗后报警,当老李又在公交站故伎重演时,被警方当场抓住。老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说自己已经成功骗了五个妇女,涉案金额约有5000多块。老李直言:“是她们自愿的!”老李表示,他也没逼这些人,都是她们自愿给钱的,只是自己耍了点心计罢了。
本案例是一起真实案件,笔者对原案件稍作改编,删除个别情节,但仍尊重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对案件定性不会产生影响。本文分析基于所有案件事实已查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已确实、充分,且分析过程中只涉嫌案件定性,不涉及量刑及证据的运用。本案案情相对简单,但老李涉嫌诈骗罪还是招摇撞骗罪存在争议,以下笔者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谈谈自己的看法,敬请指正和讨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
诈骗罪的基本行为模式为,行为人采取虚拟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欺骗、被害人基于被骗而陷入错误认识或维持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于行为人、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这也是诈骗罪完整的因果关系进程,欠缺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要么不构成诈骗罪,要么构成诈骗罪未遂。
本案中,老李假扮自己是退休干部的身份,对中老年妇女实施欺骗,中老年妇女基于被骗而误认为老李能办事,于是一些中老年妇女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将钱交给老李,老李取得钱后将其拉黑,将钱据为已有。
从以上过程来看,老李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违法构成要件,同时,老李有骗钱花的故意,因此,本案中,老李涉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
本案中,老李假扮自己是退休干部,而退休干部的外延非常广泛,有企业退休干部,也有国家机关退休干部,还有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等。而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老李的行为难以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因此,本案中,老李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结语:近些年来,针对退休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实施诈骗的案件并不鲜见,这些人工作一辈子积攒一些钱,本来准备用来养老,也有老年人基于财富增值的才量,盲目投资,有的投资收藏,有的投资民间借贷,如前段时间的P2P平台暴雷,大量老人工作一辈子积攒了点钱,一夜间化为泡影,类似中老人被骗的事例不枚胜举。本案中,老李的欺骗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但仍骗取了五位中老年妇女共5000多元钱,中老年人应多听儿子的劝导,多看相关部门发送的诈骗提醒信息,以免上当受骗。本案中,老李已涉嫌诈骗罪,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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