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2020年10月20日14时许,某市街头上演众人追赶围攻偷盗者事件,偷盗者是一位中青年男人。根据周围一位亲眼目睹的人讲,男人偷了东西后被发现,男人开始逃跑,有人追打,但男人没有放下东西,随后有更多人用各种工具重重围攻他,男人血流不止,受伤不轻。警方赶到后,呼叫了救护车,男人衣着普通,不高,却体格敦实,看上去是位长期体力劳动谋生的人,他站在街头人群中,露出的头、面、手部满是伤口,地面和附近车辆上鲜血淋漓(案例源自青岛优选)。
这是在某市街头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件 ,盗窃者是一位个头不高却略显壮实的中年男人,看上去是一位长期从事体力谋生者,不像惯偷,因为他在众人围殴打重器追打下,仍死死抱着偷来的物品不放手。以下笔者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谈谈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男子为盗窃行为(或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和平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盗窃罪是破坏占有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五种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从现有案情来看,本案中可能涉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入户盗窃两种行为之一,男子是否构成盗窃罪,最终还是要根据侦查机关查明,男子所盗窃物品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或男子是否为入户盗窃。说明一点,如果男子盗窃的是商户物品,且该商户不兼有居家生活功能的,不能算作户,因此,如果男子盗窃商户内物品,没有达到数额较大要求时,只能评价为盗窃行为,难以构成盗窃罪。
围殴打男子者的行为系防卫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是刑法提倡和鼓励的正对不正的合法行为,是保护自已及他人人身及财产,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的防卫行为。注意,笔者在小标题中提到围殴男子者的行为为防卫行为,并没有使用正当防卫一词,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但绝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已经结束,称之为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虽然也使用”防卫“二字,但这两种行为不是防卫行为,更不是正当防卫,涉嫌相应的故意或过失犯罪。本案中,男子盗窃行为已经结束,被及时发现且受到追打,追打者的行为是否可以评价为正当防卫呢?答案是肯定的。
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年前提出:对于财产性犯罪,虽然犯罪行为已经既遂,被及时发现、连续追击,直至行为人将财产藏匿于安全处所时止,均可对其实施正当防卫。
可见,我国刑法中仅对财产性犯罪赋予了被害人以“事后防卫权”,虽然称其为事后防卫,但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事后防卫,此时只是称谓而已。因为,财产性侵犯受到侵犯后,如果及时发现并夺回被侵犯的财物,能够使刑法保护的法益得以复原,这也是我国刑法的目的决定的。但对其他犯罪,如强奸罪,当强奸行为既遂后,且不可能再发生新的法益侵犯时,即使将行为人打伤或打死,也不可能使得刑法保护的法益得以恢复,因此,不允许针对这样的行为实施“事后防卫”。
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订并下发了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该《意见》也提出: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综上,本案中,男子盗窃他人财物,被当场发现并追击的行为可以评价为防卫行为,但不一定是正当防卫。
围殴男子者或系防卫过当
针对一般盗窃行为只能实施一般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认为,一般防卫下,造成被防卫人轻伤及以下结果,绝对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当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即使造成被防卫人重伤及死亡结果,也不必然为防卫过当。但本案中,男子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只是抱着财物跑,期间没有暴力反抗等行为,且现场众人围打堵截,因此,本案中的防卫限度最多只能容忍造成男子轻伤的结果,如果本案中,最终导致男子重伤或死亡结果,则应查明造成男子重伤或死亡结果部位的打击者,因其行为系防卫过当,因此,或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但应减轻处罚。
结语:男子盗窃他人财物固然可恨,本案中,追击小偷者值得提倡和鼓励,但逢事要有个度,如果因追击必要即使造成男子轻伤及以下结果,为正当防卫行为,不存在刑事责任的问题,且男子在众人围打堵截下,失去逃跑和反抗的能力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除了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依法惩罚男子,任何人无权行使处罚罪,男子的行为值得处罚,但不是任何人可以行使的,男子的行为可憎,但其健康和生命法益同样受法律保护。最后提醒一点:众人围殴往往没有轻重,很容易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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