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烧秸秆工作
连日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秸秆焚烧专项排查巡查行动
10月9日
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
分别为
高平市河西镇巩村村
泽州县巴公镇三家店村
01
时间:10月9日10时42分
地点:高平市河西镇巩村村
02
时间:10月9日10时58分
地点:泽州县巴公镇三家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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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将由公安机关处以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同时,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 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下一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
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
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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