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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滑板车虽然“拉风”
但一不留神
就有可能酿成事故的惨状
特别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9月14日,
富川交警大队民警韦衍在
富川县城区凤凰路就查处了一起
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行驶的行为
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小伙子,
骑着滑板车在机动车道里面飞快地驶过来,
非常的危险。
交警蜀黍对此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了制止,
经了解,当事人陈某某,
由于长年外出务工,
习惯于使用轻巧便捷的电动滑板车出行,
这次返回家途中,
被正在勘察事故现场的交警拦获了。
交警当场对陈某某作出了处罚决定,
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
通过教育,
陈某某认识到了电动滑板车上路的危险性
并主动承认了错误,
并按要求将检讨发到微信朋友圈,
提醒他人以此为戒,同时接受大家监督。
法律普及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处罚不是目的
主要是为了教育
滑板车“酷炫”的背后深埋安全隐患
///滑板车上路危险重重
骑行电动滑板车上路本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和一般交通工具相比,电动滑板的使用者,身体完全暴露在外,一旦发生碰撞,毫无缓冲余地;电动滑板车在道路行驶如果和别的交通工具相撞,滑板车使用者处于弱势;如果撞上行人,也会给行人造成伤害。而且大量电动滑板车均没有明显反光标识,却被随意在夜间使用,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贺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们
请把你心爱的滑板车收好
请勿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谨记文明出行
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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