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0年9月3日)中午,在快手直播上,看到一则视频,说的是,上海的一户人家,为了把价值800多万元的房子,由父母亲手中,过户给儿子,进行了一系列的神操作。
他们的操作过程是这样的:第一步,父母亲去民政局离婚。第二步,拿着离婚证去房管局,把房产证上母亲的名字去掉,只留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第三步,儿子儿媳妇去民政局离婚。第四步,单身的父亲和单身的前儿媳妇去民政局结婚。第五步,去房管局,在房产证上添加上前儿媳妇的名字。第六步,新房产证办理下来,父亲和前儿媳妇去民政局离婚。第七步,去房管局,把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去掉,只剩下了前儿媳妇的名字。第八步,前儿媳妇和儿子去民政局复婚。第九步,去房管局,在房产证上添加上儿子的名字。第十步,父母亲去民政局复婚。
整个过程看起来非常复杂,最后,原来的夫妻还是原来的夫妻,什么都没有改变。不过,价值800多万元的房子,房产证上,已经由父母亲的名字,顺利变成了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
还好,在这个看起来很荒唐的游戏中,儿子没有和他亲妈结婚。而且,这里还存在着一个非常大的风险,那就是房产证上只有原来的儿媳妇的名字时,如果这个儿媳妇心有所属,她在和她的前老公公又是前丈夫离婚之后,完全可以不和她的前丈夫又是前丈夫的儿子的那个家伙结婚,而是以自由之身独吞价值800多万元房子,改嫁他人。
在现实中,因为假离婚而弄假成真的事情,可是数不胜数啊!前些年,由范冰冰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就是因为剧中的范冰冰和他丈夫假离婚,而她的前丈夫,借此机会,不和她复婚演绎出来的故事。
哦,有点跑题。好,我们还是回来接着说,那一家人先后离婚3次,结婚1次,复婚2次的过户房子的事情。在这种婚姻变故数次的过程中,他们先后共花费300多块钱,至少去了6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至少去了4次房产局不动产登记处。上述所说的次数,还是在每一次都顺利办成事情的情况下。
我们是不是觉得这个事情非常奇葩?可是,你们知道他们这样做,能够节约下来多少钱吗?50万!看清楚了,是50万的税费啊!50万元,是一个什么概念?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十几年的全部收入!
如果大家都知道能够节约这么多钱,是不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神操作,就不大惊小怪了?如果搁在我们大家身上,有多少人不去这样操作?
昨天,小编写过一篇文章,在那篇文章里,说过这样一句话,所有的让人假离婚假结婚的政策,都是混蛋的政策!
如果大家注意观察,就能发现,这种让人假结婚假离婚的政策,时常出现,而且也只发生在我们中国大陆。到底是为什么呢?
正常情况下,父母亲的财产,子女继承,是天经地义的。除了正常的继承手续,加上应该承担的少量税费(不应该超过1万元),是不能按照购买行为,交纳什么各种各样的税费的。800万元左右的房子,要交50万元的税费,这不是坑人吗?这合理吗?
这就是为什么那个聪明的一家人,采用离婚3次,结婚1次,复婚2次的方法,把房子从父母名下,过户给儿子名下的原因。如果大家都知道,这样做能够节约几十万块钱的话,小编敢肯定地说:绝大部分人会这样做。
看似神操作,看似奇葩,实际上,都是被逼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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